7月3日合肥讯,安徽省市场监管局公布了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蜂产品等3类食品171批次样品抽检结果。此次抽检发现合格样品163批次、不合格样品8批次,不合格项目涉及食品添加剂、生物毒素、农兽药残留、微生物指标及其他指标。
苏果超市(淮南)有限公司龙湖南路购物广场经销的,标称安徽福香源生态农业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福香源五香花生干(烘炒类),二氧化硫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复检维持初检结论。
休宁县天润发超市有限公司经销的,标称安徽省芜湖市大徐瓜子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盐焗味南瓜子,纽甜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怀远县荆山世纪华联生活超市经销的,标称合肥卡丰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泰国风味炒米(牛肉味),黄曲霉毒素B1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安徽永辉超市有限公司淮南朝阳中路分公司经销的,标称安徽鹰唛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鹰唛大豆油,酸值(KOH)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安徽永辉超市有限公司合肥史河路分公司经销的,安徽珍然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枇杷蜂蜜,诺氟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复检维持初检结论。
肥西县桃花工业园永润超市云谷路店经销的,标称安徽皖峰蜂业集团有限公司生产的皖峰(聪尔童悦)洋槐蜂蜜、皖峰(蜂花丽人)紫云英蜂蜜等两款产品,诺氟沙星均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金寨县福万家商贸有限责任公司经销的,标称六安市叶集区武妹养蜂专业合作社生产的土蜂蜜,嗜渗酵母计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安徽省市场监管局已责成相关市级市场监管部门依法予以查处。宿州、合肥、芜湖、六安、安庆、马鞍山等市市场监管部门已督促食品生产企业查清产品流向、召回不合格产品、分析原因进行整改;淮南、蚌埠、黄山、六安、合肥等市市场监管部门已督促食品经营环节有关单位立即采取下架等措施控制风险。(中国消费者报 记者 洪敬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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