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红经济时代,很多消费者在购物之前,会选择在网上搜索大众对商品的点评。蓝莓评测、小强实验室、Zealer中国、电影最TOP等知名测评机构脱颖而出,成为网红经济的风向标,测评领域涵盖消费者的衣、食、住、行各方面,影响着普通消费者的选择。如果测评机构恶意贬低影视作品,版权方如何维权?测评机构侵害受测公司名誉,能否要求赔偿损失?
影评人恶意贬低影视作品
知名影评人小北在其影视测评公众号上发表文章称,某热映影片全篇抄袭国外电影。该影片版权方小南公司将小北诉至法院,认为小北的影评文章利用贬损性的语言评价影片,侵犯其名誉权,请求法院判令小北删除涉诉测评文章,赔礼道歉,赔偿经济损失200万元。小北抗辩称,涉案文章属于文艺评论,“抄袭”、“全片抄袭”属于批评意见,是公众参与舆论监督的体现。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小北发表失实言论,认定影片全片抄袭,主观存在过错,客观上造成小南公司社会评价降低、名誉受损,侵犯了四原告的名誉权。法院判决小北删除文章、赔礼道歉,赔偿6.5万元。
在言论的“事实陈述”与“意见表达”二分的基础上,基于事实依据的意见表达,在法定范围内受到言论自由权利的保护,但是公开传播言论必须遵守事实陈述大致客观的限制。2014年知名科技测评公司Zealer中国曾因测评数据问题,与受测产品研发公司锤子科技创始人罗永浩在优酷视频中激辩。2017年蓝莓评测发布文章称多家星级酒店床品未经处理重复使用,北京市卫生和计生监督所检查辖区酒店后并未发现有未更换床品情况发生。
测评机构侵害受测公司名誉
测评机构小东公司针对小西网络公司旗下一款在线教育软件进行测评,在测评文章中,小东公司声称小西公司开发的软件发布色情等不良信息毒害网络用户,扰乱市场环境。小西公司认为测评机构所发布的测评文章被网站和自媒体平台转载,给小西公司的名誉造成严重损害。小西公司将小东公司诉至法院,请求停止侵害,赔礼道歉,赔偿经济损失500万元。小东公司抗辩称,测评文章是对事实的如实反映,无主观故意,测评内容有相应事实来源和出处,非恶意编撰。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测评机构意见表达并非以事实为基础,而且超出了“就事论事”的原则,“由事及人”地进行不当归因,转向了对小西公司进行人格攻击,构成对小西公司的侮辱诋毁。法院综合考虑案件情节和法律规定,确定损害赔偿额为12万元。
近年来,测评机构由于发布较为偏激的测评结果,多次与受测公司在互联网上掀起“口水战”。2019年初蓝莓评测指责多地全家便利店售卖过期食品,上海市工商局介入后并未发现超市出售过期食品。2017年优恪评测发布测评文章称,知名品牌“老干妈”辣椒酱矿物油超标,后专家指出优恪评测检测标准为自己随意拟定,并无科学依据,误导消费者。虽然上述受测公司均发表声明称将通过法律手段保障合法权益,然而并未提起诉讼。
来源:经济参考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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