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加利福尼亚州北部联邦区给出的诉讼细节看,苹果故意将用户的消费者iTunes信息出售给第三方,这显然的数据违反了他们自己所在州的隐私法。
该诉讼指控Apple通过向第三方出售,出租和传递有关每个消费者从iTunes Store购买的音乐的信息来补充其收入。
诉讼文件指出,苹果甚至对上述个人数据进行了“明码标价”。起诉文件透露,任何个人或者机构都可以向苹果租用一个用户清单,筛选出符合“未婚”、“本科毕业”、“70岁以上”、“女性”、“年收入超过8万美元”、“爱听乡村音乐”等标签的用户。
文件指出,平均算下来,每1000个用户资料售价136美元。也就说每个iTunes用户的个人信息,大约售价1元人民币。
根据诉讼内容“Apple出售的数据包括其消费者的全名和家庭地址,以及某些音乐类型,以及在某些情况下,客户通过iTunes Store购买并存储在其设备中的数字音乐的特定标题, “
苹果公司的隐私政策声明它只收集与任何个人用户没有直接关联的“非个人信息”。该政策规定,它收集的“数据本身并不允许与任何特定个人直接关联。”公司政策还规定,他们可以为任何目的保留收集,使用,转移和披露非个人信息的权利。
苹果在其隐私页面上声明其可能收集的信息包括来自iTunes Store,App Store,Mac App Store,Apple TV和iBooks Stores的App Store以及我们的其他产品和服务中的活动。 苹果公司表示,这些信息将被汇总并“用于帮助我们向客户提供更多有用信息,并了解我们网站的哪些部分,产品和服务最受关注。”
目前,苹果还没有对此事进行回应。(来源:新浪科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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