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天无理由退货”规则遭投机者钻空子恶意退货
网购退货,是否真的无忧?
近年来,越来越多的平台、商家纷纷支持“七天无理由退货”,为消费者提供更好的网购体验。然而,也不乏投机分子利用规则漏洞,将旧衣当新衣退回,将假货当真货退回。
争议不断 恶意退货事件频发
网购时,大多数人都享受过平台“七天无理由退货”服务。但是上个月,一笔退货申请却引发了网友热议。
李先生的淘宝女装店里迎来了一位大客户,一口气下单了18件衣服,总额高达4600元。令李先生没想到的是,经过一个“五一”假期,这位客户黄小姐却以“不喜欢”为由发起退货申请。而且在第一次申请被驳回后发起了二次申请,最终平台客服介入,判定买家赢。随后李先生加了黄小姐的微信,打算询问自家商品被集体退货的理由。然而,李先生点开黄小姐的朋友圈后却发现,里面充斥着她穿着李先生家衣服的旅游美照,从朋友圈文案中也丝毫看不出黄小姐对衣服的不满。此时,李先生才发现自己被骗了。
无独有偶,此前某网红就因遭遇大批恶意退货订单而关闭店铺;一位潘姓男子利用“七天无理由退货”以假换新,涉案金额超8万元,最终被捕;网络上甚至存在着“互帮退货群”,你买的衣服穿脏了,他帮着买件新的,七天内把穿脏的旧衣服退给卖家……“七天无理由退货”本是广受消费者喜爱的一项服务,既保护消费者权益、提升网购体验,又倒逼经营者提高商品及服务质量。然而,恶意退货事件频发,令不少消费者担心各大网购平台是否会取消该服务。
5月12日,针对此次事件,淘宝平台方回应称,已联系买卖双方协商处理,将依据平台规则保护商家合法权益,“个案不会影响‘七天无理由退货’,潜在的争议可能会带来很多额外的工作,但我们不怕麻烦,我们的责任就是把麻烦变成更好的体验。”
公平诚信 构筑健康网购环境
“七天无理由退货”规定,买家在签收商品之日起7天内,对支持“七天无理由退货”且符合完好标准的商品,可发起退货申请。
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及《网络购买商品七日无理由退货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经营者采用网络、电视、电话、邮购等方式销售商品,消费者有权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退货,且无须说明理由。为了防止消费者恶意退货,《办法》又明确,消费者基于查验需要而打开商品包装,或为确认商品的品质、功能而进行合理的调试不影响商品的完好,方可申请退货。
黄小姐此举显然不符合淘宝平台“七天无理由退货”和《办法》的相关规定。不过,北京市炜衡律师事务所律师周浩表示,在该事件中,买方利用规则的行为不存在法律责任,但却有失诚信。穿着新衣服旅游拍照,实质上是对衣服品牌与质量的认可,只是利用规则使用七天颇有不当。 共2页 [1] [2] 下一页 搜索更多: 网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