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新版的《报废机动车回收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正式发布,6月1日起施行。新的《办法》将会对机动车的报废带来哪些变化?又将对汽车行业带来哪些利好呢?
新版《报废机动车回收管理办法》消除了报废机动车零部件再制造的法律障碍,规定拆解的报废机动车发动机、方向机、变速器、前后桥、车架等“五大总成”具备再制造条件的,可以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出售给具备再制造能力的企业予以循环利用。在旧版《办法》中,“五大总成”只能作为冶炼的原材料进行回炉。
另外,《办法》也明确,未经资质认定,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从事报废机动车回收活动。同时要求回收企业如实记录报废机动车“五大总成”等主要部件的数量、型号、流向等信息并上传至回收信息系统,做到来源可查、去向可追。业内人士表示,目前我国机动车保有量13.3亿辆,其中汽车是2.46亿辆,未来汽车报废的规模将非常庞大。(来源:央视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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