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悉,云集因产品质量问题造成5万单没有发货,对客户补偿款大约50万元也没有及时赔付。随后,云集将责任推给其经销商,以合同于2018年12月31日到期为由终止合同,并不给经销结清货款。与此同时,消费者投诉并没有给予解决。
对此,相关律师跟记者表示,在消费者面前,电商和具体商户共同承担着“经营者”的角色,都需要履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对“经营者”设定的所有法律义务。而且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在2013年第二次修正时特别增设条款,明文规定:“网络交易平台提供者明知或者应知销售者或者服务者利用其平台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未采取必要措施的,依法与该销售者或者服务者承担连带责任”。根据该法,即便在平台提供者不知道商户售假的情况下,如果不能提供商户的有效信息和联系方式,或者平台提供者作出了更有利于消费者的承诺,消费者都可直接请求赔偿。
备受争议中的云集电商
据公开信息显示,浙江集商网络科技有限公司2015年成立,对外宣传名是“云集”。据了解,为了吸引更多新店主,云集将产品利润让步给用户,只要在平台上缴纳398元会员费,就可以成为会员,个人店铺同步开启,自购可优惠,推荐别人购买云集产品,可获5—20%不等的提成。和拼多多“为你省钱”不同,云集凭借着这套“帮你赚钱”的逻辑,在成立仅一年时就集结了30多万名店主,其中不乏微商达人。
基于多级分销模式,创业初期的云集在用户量上实现了高速膨胀。会员费虽不便宜,但云集设置了回报丰厚的累进制奖励机制,鼓励店主们发展层级,云集因此快速积累了一批精准的个人卖家用户,这也是云集短时间内爆红的基点之一。
然而,云集存在“入门费”“拉人头”和“团队计酬”等行为,这些行为涉嫌违反《禁止传销条例》第七条的规定,2016年1月20日杭州滨江工商正式立案调查。随后,2016年2月,云集微店就对地推中有争议的部分进行了整改,并得到了政府监管部门、法律界人士的认同。
如今付费会员费涨到398元,只有邀请人和被邀请人分别能拿到80云币、40云币,可在云集平台抵扣现金使用。肖尚略称,调整后的云集店主只能赚取卖货的收益,并增设了第三方服务商模块,为店主提供培训与服务,云集则根据综合业绩,向服务商支付培训和服务费用。
但这一整改后的模式仍被外界质疑。据媒体报道,2017年5月,云集因部分推广形式与国务院《禁止传销条例》冲突,多级分销涉嫌传销行为,被杭州滨江区市场监督局处罚958万元,后为了生存更名为“浙江集商优先电子商务有限公司”继续发展。而据相关人士透漏,云集为了应对检查,分别与不同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目前,服务经理主要与上海辰帆企业管理有限公司签订合同;客户经理与浙江外企德科签订劳动合同,一个月分二次汇款给他们。
随后,记者根据消费者投诉的情况致电并发采访函给云集公司,截至发稿之时,对方未给任何回复。
来源:中国质量万里行 记者:申杰 共2页 上一页 [1] [2] 搜索更多: 云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