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的肖先生在宝安区中升之星奔驰4S店花了48万多元全款买了一辆奔驰E300L,自己开车回老家过清明的时候,车上的故障灯突然亮了。肖先生说:“4月9号,我把车开给他们4S店,他们用电脑排除了一下故障,开回去后,第二天故障灯又亮。”
在深圳电视台记者拍摄下的沟通过程,4S店的检测人员说是碳罐的问题,但是更换了碳罐,不代表以后不会出现同样问题。
此外,据《中国消费者报》报道:北京的于先生花了97万多元购买了一台梅赛德斯-奔驰GLS400汽车,一个多月内,新车先后发生了5次自动熄火现象,其中3次发生在高速路上。向4S店提出的换车、书面承诺保证车辆不再自动熄火及请第三方对车辆进行检测,均被4S店拒绝。在众多中国消费者看来,发生问题时,车企及4S店往往处于极度强势的位置。
一位奔驰车自燃车主告诉中国之声记者:“这种汽车厂家一来就是说只认他们自己的检测结果,他自己又是‘裁判’又是‘运动员’,那他自己怎么可能说自己产品有问题,我们去维权就很难,老百姓怎么有能力去证明这个车子是存在质量问题的。”
维权难、没有话语权,中国车主面临的现状,究竟由哪些原因造成?中国消费者协会律师团团长邱宝昌一直关注汽车三包、缺陷汽车召回的理论研究与实务,他认为,目前我们并不缺少规定,问题是如何让规定能够约束车企及经销商?
邱宝昌说:“什么情况下是免费维修?什么情况下更换车辆?什么情况下退还车辆、解除合同,在汽车三包规定都有很明确。另一方面,我们实际上有《缺陷产品缺陷汽车召回管理条例》《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产品质量法》,都对汽车消费者区域有很多的明确规定,但在现实过程当中,有的可能是法律的层级较低,在适用上可能还是有一定的难度。通过这个事件,建议汽车三包上升到法规,比如国务院的条例,这样发生纠纷之后,走向司法的话,人民法院可以依据法律定纷止争,如果这是一个部门规章,可能就只是一个参考。”
在现行规定明确的情况下,消费者遇到问题无法解决,显然还存在着管理部门不够重视、监管缺失等问题。汽车媒体人茄海涛表示:“法律的执行层面很清晰,出现了这个问题,就说明它的监管是不到位的。像郑州那个事情,方向失灵了,按照三包法的规定,是达到退车换车的条件的。但是车主得到的是更换方向助力器这么一个回答。西安这个事件,在处理的应该是超过5天的维修期限,应该提供备用车,4S店却说各店的情况不一样。法律的执行应该是由相关部门严管。”
茄海涛认为,奔驰维权事件,暴露出的还有买卖双方地位不对等、中国汽车产业发展较晚、汽车专营制度等深层次原因。“买方跟卖方不对等。它天天卖车,每天都在面对各种各样的问题,经验更加丰富,也就形成了某种套路。消费者相对弱势,相关知识也不具备,跟4S店谈判,4S店强势是一个必然的现象。消费者现在最大的问题是怎么样去维权,如果是质量问题,有哪些部门能够给出一个相对客观的或者专业的意见。”
这个难点,与我国的汽车市场发展阶段,密不可分。茄海涛认为:“一个汽车涉及到很多零部件,每个零部件都有它的行业标准、检测和鉴定,第三方应该是要高于这个标准,才能去验证它。比如拿发动机来说,涡轮增压、混合动力,这些每一个其实都是由企业引领行业的发展,企业谁先研发出来,谁就有了相关标准。我们国家汽车行业也就是这十几年有极速发展的过程,相关立法、相关检测机构还没有跟得上汽车行业的快速增长,目前出现滞后的状况。”
在专家看来,奔驰车集中爆发消费者维权事件,短期来看需要监管部门依据法律规定对车企及经销商严格约束、监管,长期来看,需要等待中国汽车产业的发展与进步。“西安奔驰女车主哭诉维权”一事在多大程度上推动车辆消费权利保障?我们共同关注。(来源:央广网 记者 周益帆) 共2页 上一页 [1] [2] 搜索更多: 奔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