飞猪方面就此回应称,同一商品不同人购买时价格不同、同一人在不同时间购买同一商品时价格不同等情况,往往是由于促销红包、新人优惠、酒店和航班库存变化带来实时价格变动等原因造成的,并非大数据“杀熟”。
而在针对首汽约车的3次体验调查样本中,有2次老用户打车费用比新用户高。其中一次同样时间从地铁长阳站到中国人民抗日战争纪念馆,老用户花费了74.86元,新用户仅需46.94元。导致打车费不同的原因,最主要是优惠券力度不同。当日首汽约车相关工作人员也回应,这并非大数据“杀熟”。
应明确消费者“遗忘权”
市消协方面强调,2018年以来,有关大数据“杀熟”现象的报道时有发生,但每次涉事企业都否认利用大数据技术“杀熟”,最后均不了了之。这次不少相关企业也均否认其存在大数据“杀熟”问题。
上海市金融与法律研究院研究员刘远举分析,所谓大数据“杀熟”古已有之,也就是商家传统的“看人下菜碟”,对不同购买力的用户设置不同价格,只是在大数据时代,这一问题更加普遍和隐蔽。
如何约束经营方?邱宝昌认为,当消费者遭遇大数据“杀熟”问题并向有关部门投诉后,举证者应为经营者。如经营者应提供同时段至少10个新老用户的价格数据给有关部门比对,以检验其是否存在大数据“杀熟”的问题。
两位专家均表示,由于企业数据不仅隐蔽而且可消除、可调整,目前确实没有消费者直接取证的更好办法。不过刘远举也表示,客观上为了赢得新用户,确实经常存在新用户优惠力度大于老用户的问题。他介绍,在欧洲一些国家已经立法明确了消费者拥有“遗忘权”,即老用户注销自己用户资料后企业不得保留其资料。当消费者用原有手机号等资料重新注册后,企业也应视同其为新用户,并给予其新用户的各种优惠。
市消协方面也建议,政府监管部门要加大执法力度,严惩通过大数据“杀熟”损害消费者公平交易权的行为,建立诚信激励和失信黑名单制度,限制企业利用大数据“杀熟”的行为。
来源: 北京日报 记者 赵鹏 共2页 上一页 [1] [2] 搜索更多: 杀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