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线上获客成本不断增加,不少平台将社交化推广作为收割流量的法宝,这种通过会员不断发展下线来引流的机制,本身与传销有一定的相似之处。另外,一些平台自认为已经做了有效的规避措施。但事实上,刑法意义上的传销与市场监管执法层面的传销有一定区别。'三级传销'其实是刑法意义上判断是否构成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的一个判断标准,所以很多社交平台采用的割裂层级、变逐级销售为逐级推广的规避措施都是没用的。”北京盈科(杭州)律师事务所方超强律师说。
对此,电子商务研究中心特约研究员、浙江圣港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黄伟律师表示,从本次对花生日记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来看,广州市场监管部门在认定花生日记是否构成传销上采用的标准依然是从是否涉嫌拉人头、销售环节的人员提成是否复式计算等方面,可见现有的监管尺度还是按照《禁止传销条例》的规定来认定是否构成传销。
不过,也有专家认为,花生日记经营模式中没有实际受害人,被判定为传销存争议,不利于社交电商的发展。但这无疑提醒广大社交电商平台在商业模式设计时,要从现实层面注意考虑合规。
消费者应当心新的传销骗局
“传销的社会危害性比较大,金额也比较大,特别是涉及金融诈骗、非法集资这些领域,成了一个影响市场秩序和社会稳定的突出问题。”原国家工商总局新闻发言人于法昌曾指出。
国家市场监管总局今年2月底公布的数据显示,2018年,全国市场监管系统查处传销、直销案件3500多件,罚没金额9.6亿元。
记者注意到,除了社交电商平台容易涉嫌传销之外,当前有些直销也渐渐变成传销、变成金融诈骗。此外,还有一些新型传销打着“消费返利”“共享经济”“众筹”“献爱心”等旗号欺骗消费者。
例如,近日,黑龙江省大兴安岭新林区公安局成功破获了一起网络传销案:不法分子打着爱心互助的旗号,通过微信群组织传销骗取钱财,仅当地涉案群众就有160多人,警方在全国多地进行调查走访,追回赃款20余万元。
据悉,“爱心无忧天使群”微信群借用爱心互助的名头,让加群的网友缴纳2000元的入群费用,然后通过拉人头发展下线,并层层晋级,升为群主之后即可出局退出。而成为这样一个群的群主之后,就可赚得69000元钱。在赚取69000元之后,需要交纳2000元钱做公益,然后进入高一级的“出局群主群”,以获取更大的利益。
无独有偶。深圳市公安局经济犯罪侦查局3月19日通报的一起特大网络传销案件显示,一团伙以“共享经济”“新销售”为幌子,成立深圳前海云集品电子商务有限公司,要求会员缴纳一定费用取得加入资格。通过设立多等级的会员制度组成层级,以发展人员数量作为计酬返利依据,引诱他人继续参与,骗取财物。
对此,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刘俊海表示,当前网络传销犯罪手法翻新,具有很强的迷惑性、诱惑性,但其拉人头、非法牟利的本质不会变。一方面有关部门应加大对传销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另一方面消费者也要切实增强防范意识,自觉抵制传销,防止落入传销的“坑”。(来源:新华网-工人日报 杨召奎) 共2页 上一页 [1] [2] 搜索更多: 社交电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