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查
分币兑换难 仍有超市四舍五入
19日下午,北青报记者以消费者身份咨询了北京几家超市,工作人员表示目前超市分币找零基本是四舍五入。客服建议消费者可以选择办理超市会员卡,购物零头会直接存进卡里,“办卡之后零头可以放到零钱包里下次使用,这样你不会亏也不会赚”,这位客服人员说。
不过记者走访发现,部分超市门店在找零时并非严格按照四舍五入原则。19日下午,北青报记者在一超市购买了6.26元商品,付给收银员10元现金,收到找零3.8元,这位收银员解释称, “因为一分两分的钱我们没有,所以这个就抹掉,直接给您一角。”
多个超市表示,并非不给顾客找零,而是目前市场分币流通少,兑换困难。北青报记者随机咨询了几家银行,有银行直接表示目前没有分币无法兑换,还有银行则表示可以兑换分币,但需要提前预约,兑换量也无法保证。
一银行新街口支行工作人员告诉记者,目前所有支行都可以办理货币兑换业务,但是这些分币主要来自客户零换整,所以每次能兑换多少并不确定,19日当天该支行只有两百元左右面额五分的分币可以兑换。该工作人员介绍,目前各家支行的分币都较为短缺。
另一银行呼家楼支行的工作人员介绍,现在来银行兑换整币的客户很少,如果确实客户有大额分币需要兑换,则需要提前一个工作日预约或者拨打银行客服电话查询,但对于最高能兑换多少分币,银行也不能保证。
律师
超市少找零 或违反公平交易法
针对部分超市四舍五入少找零一事,北青报记者咨询北京市炜衡律师事务所周浩律师。周浩介绍,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十条规定:“消费者享有公平交易的权利。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或接受服务时,有权获得计量正确的公平交易条件。”超市少找零的行为已经违反公平交易的法律规定,应当补足差价。
针对超市回应称可以积零换整,并且以张贴告示形式告知消费者的行为,周浩表示,《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经营者不得以格式条款、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方式,作出排除或者限制消费者权利、减轻或者免除经营者责任、加重消费者责任等对消费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规定,不得利用格式条款并借助技术手段强制交易。所以,超市应当明确告知消费者不找零,否则,张贴告示或者通知的方式也是不符合法律规定的。
来源:北青网-北京青年报 共2页 上一页 [1] [2] 搜索更多: 永辉超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