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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审法院认为
涉案食品未标明乳酸菌的添加量
容易导致消费者
对乳酸菌含量形成误解
对消费者造成误导
物美后沙峪店不服判决,向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二审法院审理认为,一审法院认定涉案酸奶属于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并无不当。物美后沙峪店上诉主张涉案食品丝毫不影响食品安全,标签瑕疵亦未对消费者产生误导,依据不足。
法院审理认为,物美后沙峪店销售的涉案食品未标明乳酸菌的添加量,容易导致消费者对乳酸菌含量形成误解,对消费者造成误导,故一审法院认定物美后沙峪店承担十倍惩罚性赔偿责任并无不妥。
最终,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终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现状小调查
“三元”酸奶标签变了
2月27日,小编在电商平台发现,“三元黄桃益菌多酸牛奶”仍然在售。
但包装及标签中没有再宣传肠道保健功效,配料表中也只是标示了乳酸菌,未再强调嗜热链球菌、保加利亚乳杆菌、嗜酸乳杆菌、双歧杆菌等菌种。
来源:中国消费者报 李晓雨 共2页 上一页 [1] [2] 搜索更多: 三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