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3日电 据港媒综合报道,港府将于20日向特区立法会提交草案,禁止进口、制造、售卖、分发和宣传电子烟和加热烟等产品。违法者一经定罪,将被判最高罚款5万元(港币,下同)和监禁半年;宣传电子烟的人最高可被判罚5万元。若持续犯罪,另加每日罚款1500元。至于在禁烟区使用电子烟,定额罚款是1500元,或经定罪后可判罚款5000元。
当局同时建议,赋权控烟酒办督察扣留电子烟,在取得裁判官手令下,可进入住宅以外的非公众地方。
当局指,电子烟危害健康和制造二手烟,可能引致“门户效应”,即习惯吸电子烟的青少年和年轻人,最终可能转为吸食卷烟,目前亦未有足够证据证明电子烟可以帮助戒烟,反而有研究指出,电子烟烟民会同时使用其他烟草产品。
当局表示,必须确保多年来控烟工作的成果不会毁于一旦,对新吸烟产品带来的害处防范于未然,尤其是对年轻人和下一代所带来的影响。
据报道,条例草案将于15日刊宪,20日在特区立法会进行首读与二读。(来源:中新网)
搜索更多: 电子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