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信部明确要求规范宣传
中消协提醒:虚假广告不得触及法律红线
在标明全国流量“不限量”的同时,又设置“达量限速”的种种条件,“不限量”算不算是虚假宣传?
泰和律师事务所凌建豪律师:“不能这样宣传,因为它的宣传和它实际的做法不一致,所以它如果以不限量进行宣传的话,有可能涉嫌到虚假宣传。”
针对电信运营商“不限量”套餐内含隐藏限制条款等宣传问题,2018年6月,工信部相关司局组织召开会议,明确要求运营商规范宣传。
在被工商认定为虚假广告、遭消协质疑、工信部也点名批评勒令整改后,2018年10月,重压下三大运营商叫停“不限量套餐”的说法,改头换面后亮相的则是“畅享套餐”等。
中消协法律与理论研究部主任陈剑指出,《广告法》规定,广告不得含有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内容,不得欺骗、误导消费者。
陈剑:“它倒是说了流量不限量,但是实际上我没告诉你确实不限量,那我速度上不去。那么它就不是一个全面的一个信息,也存在一定的虚假的、误导的这样的成分在内。”
中消协提醒,《广告法》还明确了虚假广告的几种类型。一旦广告用语宣传触及这些法律红线,必将受到法律的严惩。
陈剑:“《广告法》在处罚的条款里边也是做了相应的非常严厉的一些规定。如果你发布虚假广告欺骗误导消费者,不仅是广告主要受到处罚,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比如设计、代理广告的这些人,还要向消费者先行(赔偿),他如果是不能够提供广告主得真实的名称地址和有效的联系方式的话,消费者可以要求他们先行赔偿。”
来源:中国之声 记者:焦莹、张明浩 共2页 上一页 [1] [2] 搜索更多: 流量套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