变相高息?
中新经纬客户端注意到,罗女士和顾先生的遭遇并非个例。聚投诉官网显示,2019年仅过去17天,而平安普惠收到的借款人投诉(已通过审核)已有35条,其中大部分投诉都涉及平安普惠贷款产品的变相高息、高额保险费、擅自投保等现象。
截图来源:聚投诉官网
多名投诉者称,平安普惠的广告利息是0.09%,但实际借款时会收取比利息更高的管理费和保险费,综合年利率已超36%,且在当事人不知情的情况下强制购买保险。
对此,北京志霖律师事务所律师赵占领告诉中新经纬客户端,相关规定指出,超过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无效,网贷平台不得采取各种名目导致借款人实际支付的利率超过36%。
广东省深圳市某律所律师在接受中新经纬客户端采访时也表示,以利率和各种费用的形式对借款人收取综合利率超过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间借贷利率的规定上限即36%的,确实有变相高息放贷的嫌疑。
对此,中新经纬客户端以借款人身份致电平安普惠贷款热线时,相关工作人员表示,平安普惠贷款产品的承诺利率都是根据真实利息及所有费用综合测算得出的,根据每个人征信情况的差异,综合费率也有不同。不过,若借款一万元,日利息不会超过9.8元。但对于该息额对应的还款期数及实际的综合利率是否超过36%,相关人员则避而不谈。
当问及搭售保险的相关事宜时,该工作人员表示,“平安普惠的贷款产品从来没有附加过任何保险。”但另一位工作人员则称,因为普惠的借款均为无抵押贷款,故所有的借款人都必须投保一份信用保证保险,但保险业务的具体细节需要咨询平安财险方面相关人员。”
于是,中新经纬客户端致电中国平安财产保险公司(以下简称“平安财险”)咨询贷款投保细节,相关负责人表示,上述借款人提到的保险,是一份保障借款合同的信用保证保险,用来给借款人增信,以抵御其逾期风险,不投保则无法成功贷款,因此确实属于平安普惠贷款产品的“强制险”。
“每一个借款人在平安普惠APP借款的过程中都会收到这份信用保证保险的投保提示,只有借款人在电子投保单上确认并签字,才能投保成功。也只有成功投保,借款人才能成功贷款。因此每位借款人肯定对投保事宜肯定是知情并签字同意的,否则不可能收到贷款金额。”上述负责人告诉中新经纬客户端。
据该负责人介绍,由于相关的投保协议中也附带“征信查询授权条款”,只有借款人确认并签字后,平安方面才能收集其个人信息并查询其个人征信。
然而,中新经纬客户端下载平安普惠APP并尝试申请平安氧气贷的过程中却发现,申请贷款的第一个步骤便是在“实名认证”环节签署“信息授权书”,授权内容刚好是上述负责人提到的信息收集与征信查询。此过程与投保签字是相互独立的环节,并不存在“不签署投保单就无法授权查询征信”的情况。
对此,上述负责人解释称,“财险这边只负责提供保险服务,具体的操作流程还是平安普惠方面在负责,或许是他们更改了流程但是没有及时与我们沟通。”
保单效力如何确定?
对于贷款保单的签字确认流程,平安i贷借款人杨先生告诉中新经纬客户端,2018年2月份,平安普惠软件升级后,他也重新签署了借款协议,在此过程中确实有过一次电子签名,但并非用于购买保险。
“我在系统升级后重新签署的借款协议中只在提现时签过一次名字,当时签名的提示内容为‘是否确认申请提现’,如果不签字就无法成功提现。但从未签过任何电子保单,也没有收到过任何投保提示。”杨先生说。
另外一位平安i贷借款人陆女士则表示,自己在平安普惠APP申请借款并到账后,收到过一条投保成功的短信,但内容是授权查询征信,借款到账前并未收到过任何与保险相关的提示文件。
对于保险单的效力问题,律师向中新经纬客户端表示,主要看借款合同中有没有约定关于投保或保险费用的相关条款,若无相关约定,则保单效力很难保证。
对比几位借款人的借款合同,中新经纬客户端发现,有的借款合同只是在应还款明细中提到了“保险费”三个字,并且与服务费、管理费等费用列示在一起,此外未提及任何与投保相关的细节,有的甚至连“保险费”三个字都未提及。
借款人的合同(左)中未提及投保明细,电子保单(右)中亦无借款人电子签名
此外,平安财险方面还表示,由于每份保单都是借款人经提示后自行签署的,保单上也会留有借款人的电子签名。但多位借款人查询平安普惠APP中的保单详情均发现,电子保单中并无自己的电子签名。(中新经纬客户端 张哲) 共2页 上一页 [1] [2] 搜索更多: 平安普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