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观察:开发商前期抵押房产不在审查范围之内
北京国浩律师事务所律师杨琨解释,从目前的监管来说,多为事后备案,房屋前期的抵押情况不纳入行政许可批复范畴。比如,开发商把房子抵押给银行贷款,不影响他拿到预售证。
杨琨:“在商品房销售过程当中,开发商所要拿到的证件,是有一些前置的行政许可,这个条件具备,承担这个审批许可的行政机关就应当作出证件证照的许可。那么在这些审查的过程当中,对法院查封情况是行政机关要考虑的,但是对于抵押情况,目前来看应该是不在审查的范围之内。而且就是大多数商品房开发的项目都会有抵押这种情况存在,尤其是在运用这个贷款资金,一般都会把这个项目土地或者是在建工程抵押给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所以这个抵押本身并不是行政许可作出是否许可考察的因素。”
涉事房源曾被通告不能销售 为何仍在进行售卖?
但是专家认为,紧邻政府的楼盘历经六年时间未能交付,售楼部一直经营但未有钱款进入监管账户,种种迹象应该引起相关部门的重视和关注。记者得到的一份资料显示,昆明市呈贡区房产交易中心及呈贡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分别在2018年7月及12月发布两份通告:“楼盘房源均被多家法院查封,该项目已无可售房源,项目房源均不能销售、不能办理网签备案手续。请广大购房者知悉……”但是就在此刻,记者在网络搜索,该楼盘于1月9日,仍在网上发布即将开盘价格待定的信息。
呈贡区房产交易中心工作人员说:
工作人员:“要看他是不是被查封掉的,查封掉的是不能销售的。”
记者:“它当时不是整个都查封了吗?”
工作人员:“我们要了解一下情况。如果有法律文书要解封,以后是可以销售的。我们近期都在到他们那边去现场督促,公告,我们看一下,如果有在卖,肯定要督促他们不允许去卖。”
中国之声将继续关注此事进展。
来源:央广网 共2页 上一页 [1] [2] 搜索更多: 业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