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消费升级与健康意识的提升,越来越多的消费者开始去健身房“流汗消费”,但办理预付费健身卡所带来的风险却不容忽视。
日前,《中国消费者报》就接到一起消费者的投诉,反映知名连锁健身品牌浩沙健身的门店长期无法开业,还为退款设置重重障碍。
消费者:
办卡一年未开业
消费者李女士称,2017年9月下旬,她偶遇北京浩沙健力健身有限公司的的工作人员在做西单华威分店的会员推广,经推荐,她和家人签署了两份健身卡购买协议,共花费6000元。当时,工作人员向李女士承诺,这家西单华威分店会在2017年11月准时营业。
两个月后,该店并未如期开业。此后,李女士多次打电话询问原因,被告知因为消防安全不过关,所以分店一直无法开业。
在开业遥遥无期的情况下,李女士要求浩沙健身退款。浩沙健身以种种理由拖延,并为退款设置重重障碍,要求消费者到离市区较远的东南五环办理退卡手续,且款项到账时间长达3个月。
直到今年5月,随着北京市工商局西城分局介入调查,浩沙健身才承诺给相关消费者签署退款协议并办理退款业务,但协议签署后,款项迟迟未到账。
工商局:
立案调查发布警示
在接到消费者投诉后,笔者走访了北京西单华威大厦,发现已经找不到浩沙健身的标牌。据工作人员称,早在七、八月份,这里的浩沙健身房就已经不存在了。笔者多次联系北京浩沙健力健身有限公司总部和分部工作人员,均未得到正面回应。
在北京工商局西城分局,笔者了解到,李女士并非唯一受害者,截至今年6月,该局共接到有关北京浩沙健力健身有限公司的投诉达30多起,均反映在办理浩沙健身卡时,商家承诺可在即将开业的西单分店消费,但新店迟迟未能开业,无法在该店享受会员服务,消费者提出退卡时,商家拖延再三,设置重重障碍。
受理消费者投诉后,西长安街工商所立即现场检查发现,经营场所位于北京市西城区西单北大街130号华威大厦B2层1室的北京浩沙健力健身服务有限公司西单分公司未能通过公安消防部门验收,无法开展经营活动。在核实消费者提供的消费凭据时,执法人员发现与消费者办理健身卡消费合同并收取预付款项的经营主体均为浩沙健身总公司。
针对这一情况,西长安街工商所先后多次约谈浩沙健身总公司、浩沙西单分店及经营场所物业管理方,要求商家妥善处理消费者投诉,并及时提交健身卡办理明细、消费合同、投诉处理方案等相关材料,但商家未能积极配合工商部门的调查处理工作。西城工商分局针对浩沙西单分店故意拖延解决消费者纠纷的情况正式立案调查,并通过企业监管信息共享平台发布了警示。
截至发稿前,李女士通知笔者,她刚刚拿到了浩沙健身退还的费用。
律师观点:
浩沙健身违反《合同法》
中消协律师团专家,北京市华联律师事务所律师王惠娟认为,《合同法》第四章第六十条规定,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
上述投诉纠纷中,北京浩沙健力健身有限公司两次违约,第一次是未履行合同规定及时营业,未给李女士提供合适的健身场所;第二次是签署退款协议后,未在合同约定期限内退款。北京浩沙健力健身有限公司的行为明显违反了《合同法》。
王惠娟表示,一般这种情况下,消费者可以通过几个路径维护自己的利益:首先是与商家协商解决,在与商家协商不成的情况下,消费者可以向中国消费者协会或当地工商局投诉解决,或者去法院起诉,利用法律手段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另外,王惠娟也提醒消费者,遇到此类案件,为了最大限度挽回消费者损失,应尽早解决,以防商家无故失踪给消费者带来不必要的损失。
来源:中国消费者报·中国消费网 作者:欧阳倩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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