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家长会出于让孩子
少吃盐少吃鲜吃得更营养的缘故
特地购买价格较高的儿童酱油
儿童酱油能达到家长的期望吗
江苏省消保委比较试验结果显示
儿童酱油
实测和普通酱油差不多
不少还加了增鲜剂
1
这款儿童酱油钠含量
比普通酱油都高
↓↓
江苏省消保委近日公布的酱油产品比较试验结果显示,5款儿童酱油的样品中有3款添加了增鲜剂;检测营养元素后发现,5个样品的营养元素差异也比较大。
具体情况↓↓
由佛山市海天(高明)调味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妈爱宝宝酿造酱油,除了强化铁营养外,其他指标与普通酱油没有太大差异。
由恩光食品(厦门)有限公司生产的儿童酱油(B.B.牌),指标总体与普通酱油也没有太大差异。
由加加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加加”牌儿童酱油,比普通酱油钠含量还要高。
2
“儿童酱油”虚假宣传
欺诈消费者
海天味业被罚15万元
行政诉讼终审败诉
《中国消费者报》记者查阅中国裁判文书网发现,一份由吉林省吉林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的终审。
行政诉讼判决书中,焦点就是与普通酱油没有实质差别的“儿童酱油”是否构成虚假宣传、欺诈消费者。
▲中国裁判文书网截图。
故事的主角是佛山市海天调味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代码:603288 证券简称:海天味业 ,以下简称海天味业)。
判决书显示,2014年3月,由海天味业供货给吉林市欧亚商都等商超销售的“海天”牌“儿童酱油”(铁强化酿造酱油200ml),在其产品标签上突出标注“儿童酱油”,并用文字进行说明“富含铁元素,味道柔和鲜香,适合一岁以上儿童调味使用”,配有卡通图形。
2015年5月6日,吉林市工商局昌邑分局根据群众举报,对涉案的“儿童酱油”涉嫌虚假宣传的行为立案调查,经调查取证,证实“海天”牌“儿童酱油”与“海天”牌普通“海鲜酱油”产品标准号一致,配料仅比“海鲜酱油”多了营养强化剂“乙二胺四乙酸纳”、白砂糖、干贝,核心营养素的标示值也一致,海天味业未能提供作为儿童食品的相关科学依据。
2015年11月4日,工商部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书》,认定:将含有“铁”强化营养成分的“高盐稀态发酵酱油”标示为“儿童酱油”的行为,欺骗、误导消费者对商品的真实属性知情权和正确选择权,违反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经营者向消费者提供有关商品或者服务的质量、性能、用途、有效期限等信息,应当真实、全面,不得作虚假或引人误解的宣传”等相关规定。
依据《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十四条第一款“利用广告或者其他方法,对商品作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的,监督检查部门应当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消除影响,可以根据情节处以一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之规定,责令海天味业立即停止违法行为,并处罚款15万元。
海天味业不服行政处罚,向吉林市政府申请行政复议,吉林市政府于2016年3月10日作出《行政复议决定书》,维持工商部门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
海天味业又不服,向吉林市昌邑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一审败诉。其后,海天味业向吉林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终审再告败诉。
▲中国裁判文书网截图。
3
有的标签问题或许
未涉及食品安全质量问题
但并不代表不违法
海天味业今日发布公告
承认产品标签有错
却对问题不以为然
《中国消费者报》记者注意到,上诉判决书中指出,该案中海天味业儿童酱油食品标签上添加的文字说明、图案和宣传用语等涉及虚假宣传问题所进行的查处,并不涉及食品的安全质量问题。
未涉及食品安全质量问题,但并不代表不违法,因此,海天味业因儿童酱油标签虚假宣传问题受到了罚款15万元的处罚。
针对10月12日江苏省消保委公布的酱油产品比较试验结果,海天味业一款酱油产品因标签未达标被曝光一事,海天味业今日发布“佛山市海天调味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媒体报道的澄清公告”。从公告内容来看,海天味业似乎对食品标签出问题不以为然。
公告中称,2018年10月13日起 ,媒体上出现了标题为《打酱油的注意了!江苏消保委发布试验报告 海天、***等被点名》新闻报道,报道内容涉及海天产品内容为:2017年1月份生产的一瓶海天500ml生抽酱油营养成分表中蛋白质NRV%计算有误,标识与实际检测结果不符合。
针对此报道,公司进行了核实和调查。
公告中称,按照公式可计算出该瓶生抽蛋白质NRV%=0.9(实测蛋白质含量)÷60(NRV参考值)×100%=1.5%。而公司在该瓶生抽标签中把蛋白质NRV%仅标识为1%,因为标示值低于了计算值,所以被点名了。
甚至还特别强调,蛋白质是对健康有利的营养成分,蛋白质NRV%是一个营养参考值,标签上的标示值低于计算值并不构成产品品质问题,更不是食品安全问题。
从海天味业公告的表述来看,该公司承认存在标签错误,但对此不以为然,甚至认为消费者还占便宜了。本该致歉的声明还打上了广告,强调“因此,对于海天的产品,消费者完全可以放心使用”。
公告中最后一大段则全是广告内容:
其中强调,“从原料黄豆到酱油产品出厂,每一个生产环节都需要经历严苛的质量检测,确保每一瓶海天酱油的优质和安全”。
▲海天味业还在其官网发布声明称“海天产品的品质检测没有问题,但为什么还是被点名了”。
那么问题来了
既然经历了严苛的质量检测
为什么属于质量检测结果的
标签标示内容却标错了呢
到底是检测不严
还是标签乱标
《食品安全法》第七十一条明确规定:“食品和食品添加剂与其标签、说明书的内容不符的,不得上市销售。”海天味业被江苏省消保委送检的酱油明显违反了上述法律规定。从公告内容来看,海天味业或许对这条法律规定并不了解,或许以为反正消费者不了解吧。
网友评论
来源:中国消费者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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