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凤阳没想到,好好的车放在停车库里居然起火了。
6月1日,陆凤阳接到小区保安的电话,被告知车辆起火了。保险公司理赔员在前往现场调查后认为,车辆起火属于自燃,陆凤阳没有购买自燃险,不能得到保险补助。
6月19日,静安区公安消防部门检测认定:起火点为车辆发动机舱蓄电池处,因蓄电池发生故障起火。“认定书一出来,我6月20号就和奔驰厂家及4S店东驰公司人员作了交涉,对方提出必须将车辆拖到店里作检测后,再谈相关权益。” 陆凤阳说。
车辆外壳损伤。澎湃新闻记者 朱奕奕 图
7月13日,4S店东驰公司及奔驰厂家将车拖走检测。9月20日,奔驰厂家的鉴定报告书迟迟未出,陆凤阳在追问检测的结果时,奔驰厂家技术人员回答“与公安消防鉴定结果基本一样”。当日,奔驰相关工作人员前来和陆凤阳谈赔偿。陆凤阳请求奔驰厂家将损坏的车恢复原状,恢复原状的费用根据4S店向奔驰厂家报价由配件成本费用330051元和工时总价28600元构成,共计358651元。
奔驰相关工作人员表示,只同意赔偿这辆车的残值,即同样的车款同样年份在二手车网站上的估价15.2万元及购置税。4S东驰公司表示,无法提供其他协商方案。
至今,陆凤阳的车仍停放在4S店中。澎湃新闻(www.thepaper.cn)记者在现场看到,这辆黑色的奔驰轿车前面损伤严重,车的电瓶基本被烧坏,副驾驶和前面的挡风玻璃也被烧坏。陆凤阳表示,将选择法律途径维护自身合法利益。
保险公司:车主没买自燃险不承担责任
车子着火后,陆凤阳对此事感到十分的疑惑。
6月1日晚7点左右,住在上海静安寺附近的陆凤阳接到小区保安的电话,“说地下车库冒烟了。我想自己的车停在角落处,应该不碍事。继续往前走,没走几步又来电话,说我的车着火了。”
据他介绍,起火车辆虽然是五六年前购买的,但是全程只跑了十万公里左右。事发前的一周,陆凤阳没有开过这辆车,车子本身没有通电。并且地下车库是比较阴凉的,6月1日这天不是高温天气,又事发在傍晚,温度也不高。
陆凤阳确认事发前车里面没有放置打火机、香水这样的易燃物,连纸巾也没有。车子也从来没有经过改装,电瓶都是原版的,而且都是严格按照期限去4S店做的保养。
事发后,陆凤阳打电话给保险公司,保险公司理赔员在前往现场调查后,给出的答复是车辆起火属于自燃,陆凤阳没有购买自燃险,所以不能得到保险补助。
公安消防:蓄电池发生故障起火
6月2日,陆凤阳到静安公安消防申请着火原因鉴定,希望对此次奔驰车“自燃”事件的原因作进一步的调查。
6月7日,公安部门派出专业人士到现场检测车辆着火原因。检测中需要车主提供失火车辆的全部保养记录,于是陆凤阳和负责维修的4S店东驰公司预约好,8日到店里拿全部的车辆保养记录。当天,保养记录原本已经全部打印好,然而当工作人员听说保养记录是用于火灾事故认定的,当场收回材料,无论陆凤阳如何哀求都不愿给出。
遭到拒绝的陆凤阳之后多次向4S店索要车辆保养记录,均被告知:“总部通知不准给”。陆凤阳表示4S店的做法很不合理,因为“车辆保养记录本来就是我作为消费者知情权的一部分”。最终,陆凤阳只能以另外一个名义,从其他渠道拿到了车辆保养记录。
公安消防出具的认定书。袁圆 摄
根据公安消防支队6次到失火现场的检测结果以及该车辆的保养记录,静安区公安消防部门于6月19号出具《上海市静安区公安消防支队火灾事故简易调查认定书》,认定:起火点为该车辆发动机舱蓄电池处,因蓄电池发生故障起火。
奔驰厂家:同意赔偿车辆残值
陆凤阳原本以为这份认定书可以帮助自己维护权益,没想到奔驰厂家不承认认定书。
“认定书一出来,我6月20号就和奔驰厂家及上海东驰公司人员作了交涉,对方提出必须将车辆拖到店里作检测后,再谈相关权益。我强调在中国公安消防对着火原因的认定书是法定的、权威的,对方却不与理睬。”
无奈,陆凤阳于7月6日在《委托书》上签字后,13日,4S店及奔驰厂家将车拖走检测,同时告知陆凤阳检测一般要4至6周,因车着火的地方位于电瓶部位,故很快就会有结果。
负责维修的上海东驰。澎湃新闻记者 朱奕奕 图
时间又过去了近两个半月,奔驰厂家的鉴定报告书仍未到达陆凤阳的手中。陆凤阳说过去的两个半月,他从未停止过索取鉴定报告和要求赔偿。然而奔驰厂家口头保证一定尽快出检测结果,后却以技术人员生病为由拖延,9月20日陆凤阳曾当场问技术人员是否生病,该技术人员却明确回答“没有”。追问检测的结果时候,技术人员回答“与公安消防鉴定结果基本一样”。
9月20日在未出具鉴定书的情况下,奔驰厂家的相关工作人员前来和陆凤阳谈赔偿,陆凤阳请求奔驰厂家将损坏的车恢复原状,恢复原状的费用根据4S店向奔驰厂家报价由配件成本费用330051元和工时总价28600元构成,共计358651元。然而,奔驰厂家拒绝了这项要求,只同意赔偿这辆车的残值,即同样的车款同样年份在二手车网站上的估价15.2万元及购置税。
陆先生提供的购车发票。澎湃新闻记者 朱奕奕 图
陆凤阳对此表示十分不满,首先根据陆凤阳出示的购车发票,这辆车的购入价格为51万元,购入于2011年,中间该车型经历过一轮贬值再加上通货膨胀,陆凤阳表示以残值来赔偿十分不妥。
同时,根据公安消防鉴定,该车自燃的原因是电瓶问题导致,陆凤阳本人在其中并无过失,却遭遇重大损失。陆凤阳本人是一名刑事律师,“我经常去看守所,地点一般都较为偏远,没有了代步车后出行十分不便。”。
4S店:无法提供其他协商方案
9月25日,澎湃新闻记者跟随陆凤阳来到位于昭化路的奔驰4S店。
9月25日,在修理厂的起火汽车内部。澎湃新闻记者 朱奕奕 图
涉事车辆停在修理厂的入口处,车盖上火烧变形的痕迹依然清晰,车前方玻璃的右侧大面积破损,破损处的玻璃已碳化成黑色。陆凤阳揭开车前盖向记者展示了内部情况,车内部的器械都有火烧痕迹,原本的蓄电池已经被拿出。
9月30日上午,陆凤阳在记者的陪同下,再次致电4S店东驰公司以及奔驰厂家投诉客服。
东驰公司联系人在电话中明确表示,鉴定报告需要由厂家出示,在厂家还没有给到4S店的情况下,无法向陆先生提供鉴定报告,同时一再劝说陆先生接受目前奔驰厂家提供的赔偿方案,即赔偿15.2万元和购置税。陆先生不接受该赔偿方案,东驰公司客服表示无法提供其他协商方案,并且不接受陆先生希望的恢复原状的诉求。
之后,陆凤阳又致电奔驰厂家客服热线,并转接至投诉服务。电话中,陆先生讲述了整个事件经过。奔驰投诉客服表示,将和厂家进行联系督促这项事件的沟通,之后会通过电话对陆先生进行回复。对于陆先生一再追问回复时间和回复方式,客服表示目前无法确定回复时间,但会通过电话的方式进行回复,并且在电话中进行面谈的邀约。
而此前和陆凤阳协商赔偿的奔驰厂家相关工作人员,在9月20日的赔偿协议商谈失败后就不再接听陆凤阳的任何电话,也不回复短信。9月30日,陆凤阳再次致电该联系人,联系人仍然未接听。
律师:公安出具的认定书有法律效力,建议走司法途径
对于此事件的解决途径,记者咨询了上海剑湖律师事务所的陈律师。
陈律师表示,首先公安消防出具的火灾事故调查认定书是具有法律效力的,在法庭上应当可以作为证据使用。而尽管奔驰厂家可以不认可并且要求再次鉴定,但是不应当由本公司出具鉴定书,应当委托具有资质的第三方出具鉴定报告。
对于赔偿方案的协商,陈律师建议在当事人陆先生本人无过失的情况下,奔驰厂家除了应当对车辆进行赔偿,并且对车辆问题造成的陈先生的交通不便以及其他损失进行适度的赔偿。
“因蓄电池故障导致的车辆起火可能造成更大的影响,如果发生在驾驶过程中可能导致人身安全伤害。”因此,陈律师也建议陆先生走司法途径索赔,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
“我最初购买奔驰车,也是基于对国际大品牌的信赖。”陆凤阳告诉记者,他在车辆起火至今的四个月中除了感觉到维权的艰难,更对国际品牌的服务客户意识和做法感动失望,在奔驰厂家以如此态度处理问题的情况下,他将会选择走法律途径维护自身合法利益。
来源:澎湃新闻 见习记者 朱奕奕 实习生 袁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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