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键信息应主动“双录”
由于存款变保单情况时有发生,银保监会今年以来也多次强化监管。
比如,今年以来,中国银保监会进一步强化了对保险销售误导的查处惩戒力度。针对损害保险消费者合法权益的典型问题和突出公司,组织开展“精准打击行动”;针对人身保险销售、渠道、产品和非法经营等方面问题,开展人身保险“治乱打非”专项整治。
此前的5月30日,银保监会还发布了《关于防范银行保险渠道产品销售误导的风险提示》,为消费者提示了以下三种常见的销售误导行为:
一是混淆产品类型。以储蓄存款、银行理财、基金等其他金融产品的名义宣传销售保险产品,或将保险产品宣传为保险公司与商业银行机构共同开发的产品等,没有如实向消费者说明所推荐产品是保险产品。
二是夸大产品收益。对保险公司的股东情况、经营状况以及过往经营成果进行虚假、夸大宣传,或对保险产品的不确定利益承诺保证收益等,没有如实向保险消费者说明人身保险新型产品等保单利益的不确定性。
三是隐瞒产品情况。没有如实向保险消费者说明与保险合同相关的重要信息,比如隐瞒保险产品的除外责任,提前退保可能产生的损失,费用扣除情况,犹豫期的起算时间、期间以及享有的权利等。
9月中旬,北京保监局发现了销售误导新变化。例如,有消费者张某投诉称,其在某银行咨询理财产品时,销售人员推荐购买一款缴费期为五年的分红型人身保险产品,并保证此款产品收益高于同期银行存款利率,张某同意购买该产品。
随后,销售人员称根据监管机关要求,需要进行录音录像,张某只需在此过程中做出肯定回答即可。张某未多考虑便按照销售人员要求完成了录音录像。后来,张某发现保险合同约定与销售人员承诺不符,遂投诉至北京保监局。经调查,由于证据不足,无法认定销售人员的误导行为。
上述案例中,“张某未充分认识到可回溯制度对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重要意义,仅仅配合销售人员进行了‘表演’,未要求销售人员将真实销售过程进行录音录像,导致后期维权出现困难。 ”北京保监局提到。
来源:新华网 共2页 上一页 [1] [2] 四险企寿险营销员超400万人 营销员佣金收入显著下滑 我不是药神被曝带火保险业:大批险企包场请客户观看 千亿元汽车延保市场车商4S店 险企都在抢 偿付能力亮红灯 有险企变相销售中短期产品 半年不到保险机构被罚超亿元 险企”卖保险送黄金”被重罚 搜索更多: 险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