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见游泳池先促销健身卡,等了半年还游不了泳 经本报调解,消费者拿回了3000元办卡费
日前,消费者付女士称:“我今年1月份在余杭区临平街道何禹路105号万宝城5层的梦氏健身办了一张家庭卡,交了3000元,办卡时游泳池还在装修,商家称1个月内泳池会开放,我是冲着这个泳池才购买了健身卡,如今大半年多过去了,合同约定的游泳项目至今未开,我要求商家全额退款。”
消费者说
合同约定游泳馆1个月内开
商家至今未能兑现
付女士:今年1月,在业务员的引荐下,我在余杭区万宝城5楼梦氏健身房办了健身卡,交了3000元。我办卡时这家游泳池还在装修,当时业务员介绍说,这家健身房的游泳设施不错,而且一个月内游泳馆一定开。
我办卡的初衷就是因为这家店离我家很近,可以方便我来这里游泳。可是一个月过去了,游泳池并没有开业,工作人员建议我再等一段时间。现在已经9月份了,我已经等了半年多,游泳馆还是没开,我就跟商家提出退款,但是商家不同意。算起来我跟商家在微信上沟通了许多次,退款的事却一直没有解决。
当时办卡时,我也有明确的说过,如果泳池未开,我将会在三月份退卡,业务员答应我了我才办理了会员卡。既然该店业务员已经与我作出相关约定,商家就有义务履行,我希望商家全额退款。
商家说
游泳池还未获得审批
一周内给予退款
根据付女士提供的信息,记者拨打了这家梦氏健身在大众点评、赶集网等多家机构留下的联系方式,电话对面的人表示自己已经不在梦氏健身工作了,对于该店的联系电话也并不知情。
终于,记者辗转联系到了该健身房前台电话,并且联系到了该健身房区域负责人peter。
该店负责人:关于游泳馆未能如期开放,我们也跟付女士解释过因为一些审批问题,无法按时开放,应该会在近日开放。但是除了游泳馆以外的健身项目都已经可以运行。至于退款问题,如果付女士需要的话,可以在一周内给予退款。
昨天,本报联系了消费者付女士,她说已经拿到了全额退款,非常感谢商报的维权。
律师
未开业先办卡风险大
消费者应该在购买前多考察
浙江泽鼎律师事务所律师夏瑾言:当商家因自身原因无法履约时,消费者可以无条件要求退款。根据《消法》,经营者未按约定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的,消费者有权要求退还预付款余额。
夏律师同时提醒广大消费者,进行预付式消费时,要保持理性,谨慎选择,避免不必要的损失。同时也提醒消费者,在门店没开业先办卡的情况下,一定要明确合同约定条款,有疑虑时要与商家协商议定之后再签字,此外,对于还没开业的新店,还是事先适当考察一番为好。
来源:每日商报 作者:见习记者 邹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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