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人可能不知道,你点的外卖,并不是所有的都是现炒,不少是几天前、甚至是几十天前厂家批量生产的“复热食品”。
近日就有记者走访了成都多家外卖门店,发现很多都没有堂食,而是在使用真空餐包:有的搭配使用,有的则是全部使用。有顾客下单,商家就取出沸水中加热后的菜肴包,搭配上素菜和米饭,这样,一份外卖就出炉了。而点外卖的人不会知道,这份外卖并不是现炒的,菜肴包大多保质期三个月到半年。
需要说明的是,使用真空餐包,不等于卖剩菜剩饭,只要有有效的食品生产许可证,而且在保质期内销售,商家就谈不上违法违规。像飞机、高铁提供的餐饮,以及很多堂食的店铺,现在都采用“复热食品”,快速出餐,节省时间。
但对于消费者来说,吃到的网红外卖,可能是十天前做好的,心理上可能难以接受。这里面有个认知预期的问题,在商家没有告知的前提下,会默认为外卖是现做现卖。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对食品的生产日期有明确的标识要求,但目前这个信息只掌握在商家手里,消费者直接买餐包倒是可以识别保质期,换成点外卖,却没有了知情权。
从食品行业的发展趋势来讲,餐包替代商家配厨师现炒,虽然可能牺牲口感,但并不是什么坏事,最大的好处是监管成本极大降低。因为,相对于分散的小作坊,餐包生产通常是有资质的食品加工企业,能够做到标准化,卫生环境和生产流程更加可控。
但在外卖平台上,商家使用的哪家企业的餐包,餐包是哪天生产的,距过期还有多少天,消费者一概不知情,信息高度不对称。这种不透明,为食品安全留下了巨大隐患。
使用餐包,不仅出餐更快,还能为商家省去配备厨房、厨师的成本,这是它被广泛使用的原因,也因此涌现出了不少不做堂食、只做外卖的餐馆。但这不意味着不是食品生产者的商家可以只占便宜,而免除告知义务。事实上,相对于现炒,餐包的运输、保存,同样有比较高的环境要求,没有了厨房的配置,外卖的二次加工同样得接受严格的监督。
现行的《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没有对外卖平台使用餐包,作明确的告知要求。虽说法无禁止即可为,不过考虑到食品安全的重要,以及食品行业餐包的普及,外卖平台理当以消费者知情权为目标,对规则进行调整。
采访中还有一个细节:生产厂家认为,目前市场对加热餐包认同度不高,“不建议告知点餐人”。这其实是一种短期思维,正是这种信息封闭,导致餐包虽然早已流行,但消费者心理上相当抵制,误以为它不安全。
外卖行业要长远发展,充分满足消费者的知情权,是基本要求。以没有强制规定为由,使用二次加工的餐包制作外卖,等到消费者发现时,只会徒增受骗感。
来源:澎湃新闻 特约评论员 熊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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