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身馆地点变更、瑜伽课程停课、健身老师换人……7月初,面对这些接踵而来的变化,让福建福州奥体健身馆的会员们有些着急。原来,该健身馆突然宣称要重新装修,将700多名会员集体“转让”给另一家健身馆。部分会员要求退会退款,遭到拒绝。记者对此进行了调查。
健身会员被转让
7月6日,福州奥体健身馆会员王女士告诉《中国消费者报》记者,几天前,福州奥体健身馆通知她,从7月6日起,所有会员将转到另一家名叫“likingfit”的健身馆,课程和老师也全变了。
当天,记者来到福州奥体健身馆。该健身馆会员ALICE对记者说,自己当初之所以选择福州奥体健身馆,是因为这里有自己喜欢的瑜伽老师,现在换健身馆了老师也得换,感觉很不习惯。另一位在现场的女会员说,她刚刚续签了两年的合同,付款2100元,没想到却被“转让”了。
健身馆拒绝退款
当天下午,经过记者联系,福州奥体健身馆的负责人李细来到现场。面对会员的不满,李细解释称,“奥体”与“likingfit”是强强合作,不是简单的会员转让。李细说,因为房屋漏水,健身馆要重新装修,所以才将约700名会员转到另一家健身馆。对于转让的具体方式,李细表示不方便透露,但他承认这些会员转让是永久性的。对于会员们提出的退会退款要求,李细称:“退会退款不可能,我们只是换了个地方,而且硬件还比原来的好。”
对于新健身馆硬件更好的说法,不少会员并不认同。会员王女士告诉记者,他们了解过,新健身馆的操房很小,而且是密闭空间,有一股浓烈的装修气味,和奥体健身馆大开窗的大面积阳光瑜伽房完全不可比。
7月10日下午,记者以奥体健身馆会员的身份拔打likingfit健身馆的服务热线。工作人员告知,奥体健身馆之所以转让会员,是因为要装修升级,今后只上私教课,仅有两名奥体健身馆的会员客服代表转到likingfit健身馆,其他管理人员、教练均未转过来。
奥体违约须担责
福建天人和律师事务所律师洪序耿认为,福州奥体健身馆基于自身原因停止营业,无法继续履行合同,其应当及时通知合同另一方即所有会员,并与所有会员协商变更或终止合同。福州奥体健身馆不仅未经会员同意就将合同的权利义务全部转让给了likingfit健身馆,并且直接变更了服务场地、教练、课程,这种行为已经涉嫌违反了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
洪序耿说,首先,根据《合同法》第八条规定,消费者与福州奥体健身馆之间订立的合同依法受到法律保护,福州奥体健身馆无权擅自变更;其次,根据《合同法》第七十七条、第八十四条、第八十八条规定,福州奥体健身馆在未与会员协商一致的情形下,既无权单方面变更场地、教练、课程,也无权将其在合同中的权利义务一并转让给第三人,其转让及变更合同的行为对会员不产生约束力。
洪序耿指出,依据《合同法》及《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会员有权要求福州奥体健身馆退还卡中未消费的余额。如福州奥体健身馆既不履约,也不退还卡中余额,会员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解除合同,同时要求福州奥体健身馆承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据悉,目前已有多位奥体健身馆会员向福建省消委会投诉。
来源:中国消费者报 朱美芳 记者 张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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