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冷藏冷冻食品安全,福建省福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冷藏冷冻食品专项整治工作,坚决查处违规经营商家。7月4日,记者获悉,已有4家冷冻食品经营企业因违规经营被查处。
3月23日,福州市连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在连江县凤城镇新连辉冷冻食品商行冷库执法检查时发现,当事人涉嫌经营标注虚假生产日期的食品。经查证,该商行于2017年12月11日从福州开发区创汇贸易有限公司批发了一批大成牌鸡翅根,产品保质期内共销售出8箱,违法经营额2200元。当事人篡改了过期的20箱鸡翅根生产日期,至案发止,该批次商品未被售出。5月30日,连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决定对该商行处以2.5万元罚款,并没收违法标注虚假生产日期的翅根20箱。
3月26日,连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依法对连江县凤城镇余章坤鲜冻畜禽产品店进行检查时,发现该店曾在福州市马尾名城市场一冻品店购进4种食用农产品,其中由益阳市浩翔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精冻小肠25箱,包装上未标注生产日期;包装注明“天津市铭源肉类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腾羽鲜冻猪小肚”20箱,包装上未标注生产日期、保质期;进口冻猪脚5公斤,包装上未标注生产日期、保质期,涉案违法经营食品货值合计8060元。当事人购进前述4批次涉案冻品时未查验食用农产品的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明文件或入境货物检验检疫证明,未依法建立食用农产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未如实记录食用农产品名称、数量、进货日期以及供货者名称、地址、联系方式等内容。该局当即向其出具《责令改正通知书》,责令其改正违法行为,同时向当事人送达《当场处罚决定书》,予以警告处罚。4月2日,该局执法人员对当事人经营场所进行复查,发现当事人未改正违法行为,当日立案。6月13日,连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对该店罚款1万元。
3月13日,福清市福百佳超市嘉鑫银座店从福清市江阴福百佳昌龙超市有限公司购进15公斤无外包装、无标签的预包装冰冻猪肚,案值509.7元。至案发之日止,该批次产品共售出7.4公斤,扣除购进成本,获违法所得77.26元。6月11日,福清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该店处以罚款2万元,并没收违法所得。
另外,福清市龙江大味冷冻食品店未按规定建立食品进货查验制度及食品销售记录制度,经营超过保值期的冷冻食品计276.285公斤,案值2774.5元,至案发时上述过期食品尚未售出。7月1日,福清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该店处以罚款5万元,并没收超过保质期的冷冻食品。
来源:中国消费者报 记者 张文章
康尼格拉收购品尼高食品 成全球第二大冷冻食品公司 冷冻食品快速解冻的4个方法 冷冻食品营养也不低 市民质疑冷冻鸡爪冰多 商户:冷冻食品当然带冰 冷冻食品、罐头无一幸免,这些食品大公司正在挣扎 搜索更多: 冷冻食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