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记者获悉,武汉市工商局于今年第二季度对市内部分商超和专卖店销售的儿童玩具进行了抽检,共发现不合格商品9批次,其中有8批次玩具商品没有标注生产日期或批号。
据介绍,儿童玩具存在问题的主要项目是玩具警告标识、可触及的危险锐利尖端、用于包装或玩具中的塑料袋或塑料薄膜、孔、间隙、机械装置的可触及性、特定元素的迁移、增塑剂等不合格。机械和物理性能不合格,可能会造成刺伤、夹伤、割伤儿童皮肤及其他身体部位;玩具警告标识不合格未能给消费者传递正确文字和符号信息,无法保证儿童正确使用玩具;增塑剂不合格,儿童长期接触此类玩具,会对免疫系统和消化系统造成伤害。
武汉市工商局将对抽检中发现的危及人体健康、人身安全的不合格商品,责令本市行政区域范围内的销售者立即停止销售与不合格商品同一商标同一规格型号的商品,并将有关情况通报商品标称生产者所在地的质量技术监督部门。
为此,武汉市工商局提醒消费者在购买儿童玩具类商品时,要认真阅读玩具包装盒(或袋)上提示的使用年龄范围,严格按照使用者的年龄挑选合适的玩具,避免儿童在使用玩具中的安全风险;要注意包装上的警示标志或警示说明,如:“警告!内含小零件,不适合3岁以下儿童使用”,“功能性玩具,只能在成人直接监护下使用”等诸如此类的警示,避免玩具使用不当带来的安全风险;在玩具打开包装使用过程中,家长应妥善存放处理包装用的塑料袋或绳索等包装物料,避免造成意外。
来源:中国消费者报·中国消费网 作者:记者 吴采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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