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点】“小圈子”买卖谁说微不足道
日前,浙江台州警方通报了浙江史上最大一起有毒有害“保健品”案破获情况,涉案金额超16亿元,扣押相关产品10万余盒。更令人震惊的是,此前有超过4200万盒“保健品”,已经通过微信朋友圈等网络平台卖出。而今年端午节期间,媒体爆出微商在朋友圈售卖“三无”“养生粽子”,却不乏并不清楚粽子真实来源的捧场者。微商的监管、维权问题又一次成为热议话题。
根据中国政法大学传播法研究中心、中国电子商会微商专委会、中国公司法务研究院等组织联合起草的《微商行业规范》(征求意见稿)显示,微商作为“互联网+”的新形态自2014年正式出现,通过2015年和2016年的爆发式增长,已经发展成拥有3000多万经营者的庞大经营体。但在微商发展成熟的几年间,传销、诈骗、虚假宣传等乱象层出不穷,有些微商甚至成为法外之地,消费者与微商从业者之间的纠纷不断,公众不断呼吁加强微商监管。
为朋友“站台”,却被“杀熟”了
王梦涵是北京的一名白领,常常通过网络购买护肤品。有一次在同学朋友圈中看到代购面膜的消息,其价格低于网店,她出于信任没有咨询就下单购买。面膜使用了一段时间后,王梦涵发现脸部有刺痛,面膜质地也和专柜不同,于是怀疑自己买到了假货。“卖面膜的同学说刺痛是常见反应。我询问货源,她让我放心,并推荐了其他产品让我配合使用。”王梦涵不敢继续询问,更不能以假货为由让同学退货,“总要顾及情谊,但再也不敢从同学这里购买化妆品了。”
熟人,是微商发展的“基石”,朋友圈就是微商叫卖的“市场”。
李薇从事微商已有3年,其所经营的网上水果店,业务已发展到全国各地,并有了自己的代理,而她的全部业务都来自于朋友圈。“我的顾客都是同学、同事以及熟人介绍。有时会拉上自己的朋友帮我‘站台’。”
研三学生毕红丽就曾为朋友“站台”。在其好友微店开张之际,为了支持朋友的生意,毕红丽从店中购买了两件衣服,总计600元。“到货后发现,商品的样式、质量与朋友圈图片所示相差太多,衣服买回来便再也没穿过。”
即便对产品不满意,毕红丽还是“客气”地向朋友表示喜欢,并作出积极评价,谁知朋友把她的“好评”截图发送到了朋友圈给自己做宣传。“被坑的不止我一个,大家都是信任这个朋友才会为她宣传,可结果却是被‘杀熟’了。”
现在,毕红丽一看到微商在朋友圈宣传,她会第一时间选择屏蔽。“朋友微店的质量都无从保障,对其他微商更不敢放心。”
异地挂靠借证经营,平台很难查
3月9日,北京市消协发布了《2017年微商行业发展状况调查报告》。报告显示,由于制造售卖假货成本较低,微商市场“三无”产品较多,“产品质量”成微商问题最大关注点。
其中,美食类微商因其准入门槛低,食品安全问题时常为人们所关注。此前陕西一位网友在熟人的介绍下通过微信朋友圈买了一个千层蛋糕,蛋糕下单两天后到货,吃后身体出现诸多不适。该网友仔细回忆近期饮食,认为千层蛋糕嫌疑最大,但因无法核实而没法维权。
记者调查中发现,微信朋友圈中的美食类微商“无证经营”情况甚为普遍,消费者仅仅是通过卖家提供的文字、图片接触商品,安全、口味等无从保障。
记者通过微信联系了一名售卖盒子蛋糕的微商店家,询问其是否具有《卫生许可证》等证件、如何证明自己的蛋糕是卫生安全以及蛋糕保质期等问题。该店家表示,自己是代理商,《卫生许可证》在生产厂家,并且自己经常食用该产品,安全问题大可放心。最终,该店家只是建议记者尽快食用,并没出示相关证明。
为了更好地规范食品类商品的管理,2017年9月,“微店”平台制定了《微店食品类商家资质标准》,要求个体经营者提交《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食品流通许可证》等材料。
不过,一位美食微店店主向记者透露,即便有些店铺能够出示相关证明,也不能确保卫生安全。据她介绍,美食店主可以通过合作的方式,将微店挂靠在他人名下,利用他人的证件售卖产品。“可能店主人在北京,但是注册地却在云南,平台很难查到。”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刘俊海认为,微商之所以容易成为伪劣、“三无”产品的温床,源于其卖家与买家“点对点”的交易模式。一旦假冒伪劣商品出现,监管者很难实时跟踪、溯本纠源。
“网络再大大不过法网,微商再小小不过法眼。所以,我们亟须一部让违法成本高于违法收益的法律出台,以有效遏制微商制假卖假行为。同时,凡是在网上销售商品的职业卖家,虽然没有领取营业执照,但如果系长期持续地从事商品销售服务,就应该办理市场主体登记手续,仅仅靠平台进行身份登记是不够的。”刘俊海说。
售后维权,“这是一个难题”
从李薇的水果店购买水果时,她会提前告诉顾客店铺的理赔标准。一旦水果运输途中发生磕碰,出现坏、烂等情况,或是水果口味不对,李薇会依据损坏程度给予赔偿,“做生意凭良心”。
记者发现,朋友圈中的个人微商所提供的售后服务并无统一标准。消费者能否享受售后维权服务,很大程度上凭的就是微商的“良心”。
此前,有媒体报道,山东淄博市民刘昕通过微商购买了一款减肥茶,对方承诺“无效退款”,而当刘昕真要退款时,却被对方拉黑了。
“找不到被告是微商售后维权中最大的难点。”刘俊海说,“消费者连商家的真实身份都不清楚,需要维权时联系不到商家。”此外,微商纠纷维权成本高、收益低也为消费者维权增加了难度,因此此类维权常常进入死角。
记者以从微商处购买了假货,要咨询维权办法为由,拨打了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12315消费投诉举报电话。工作人员表示“这是一个难题”。
“这是当前的管理盲区。如果微商已在工商局注册,则要到所在地工商局投诉;但若没有注册,情况就比较麻烦。”该工作人员提醒,通过微商渠道购买商品时,要选择有平台监管或是有担保的店铺,最大程度保留诸如聊天记录、消费记录等证据,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刘俊海认为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还需要各部门联合行动,有效监管。“当务之急就是消除监管的真空地带,应建立24小时、365天、全天候、全方位、跨部门、跨地区、跨产业、信息共享、无缝对接的互联网市场监管合作机制,并让相关法律法规真正做到落地生根。”对于消费者,刘俊海建议要“明明白白看广告,认认真真签合同,淡定从容存证据,依法理性去维权。”
来源:工人日报 曹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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