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警方日前发出提醒,在遇到朋友圈等社交平台推送的投资广告时,如果有要求缴纳费用或购买产品取得会员资格、发展人员形成上下线关系等情况,就可能涉嫌传销。
微信朋友圈经常能看到“业务网络招商加盟”“多层分销”“消费赚钱”“积分返利”等诱人的项目介绍,宣传低投入高回报,交数额很少的加盟费就可以成为会员,然后发展下级代理,通过层层发展代理,赚取高额推荐奖、提成奖等。先让初加入者尝到甜头,再引导他们缴纳更高级别的加盟费,购买更多的产品。很多人容易入局,幻想着赚大钱,却没想到陷入网络微商传销。
据警方介绍,这种类型的微商传销,组织者或经营者与被诱骗对象不见面,而是依靠智能手机,通过社交软件群、公众号平台进行洗脑,辅之以部分线下活动,打着“电子商务”“远程教育”“分享经济”等噱头虚假宣传,拉人头发展下线。这些微商宣称“我们不是拉人头发展下线,而是向别人推荐生意,推荐人凭劳动得到公司给付的推广费”“传销是限制人身自由的。我们不限制人身自由,不强制消费,只是利用朋友和朋友关系进行推广”,同时以某种商品作为载体,依靠精美的包装,宣称“功能完善、质量最优、市场前景广阔”。
作为传销新变种的微信网络传销特点在于:
宣传低投入高回报。宣称只要投入少量资金就可加盟,通过发展下线可以快速挣钱。
宣传“消费获利”。一些微商打着“消费增值”的幌子,宣称“消费不用花钱,免费购买商品”“消费=存钱=免费”“消费满500返500”等,欺骗性强,诱惑力大。
微商传销推荐某个商品或项目时,往往会利用“会员优惠折扣”“分享到朋友圈返现”等手段,吸引人们加入。但商品的质量得不到保障,例如化妆品、美容美体器械、玉石之类的商品,消费者一般很难判断真伪。这些微商并不是靠零售赚钱,而是靠发展下线代理商,各级代理商之间会收取数额不等的加盟费,赚取巨额差价。
炫富吹牛,虚假交易。有些打着政府扶持、重点项目、中央部委特批等旗号;有的微商传销者宣传自己代理的产品交易量大,实际是使用电脑软件生成的截图,给人交易繁荣的假象。
警方表示,不管传销组织如何变换手法伪装自己,只要同时具备以下两点就涉嫌传销:缴纳一定费用或购买产品取得会员资格;发展人员形成上下线关系,并以下线数量或者下线的销售业绩为计算报酬的依据。
广东警方提醒消费者,在遇到朋友圈和网上推送的投资消费广告时,要判断是否有上述特点,也可以向公安或市场监管部门了解咨询。
来源:中国消费者报 记者 黄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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