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太极集团重庆桐君阁药厂有限公司生产的开胸顺气丸,因装量差异检验结果不符合标准规定,被重庆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罚没72089.55元。
记者了解到,标示为太极集团重庆桐君阁药厂有限公司生产的15070018批开胸顺气丸,经厦门市食品药品质量检验研究院检验,装量差异检验结果不符合标准规定,依据《药品管理法》有关规定,属于劣药。
经核实,太极集团重庆桐君阁药厂有限公司在2015年7月共计生产上述批次药品10638盒,于2015年10月15日至11月12日期间全部销售完毕,销售所得45424.26元。案发后,太极集团重庆桐君阁药厂有限公司对上述药品进行召回,共计召回138盒,实际销售10500盒,实际销售额44835元。
重庆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该公司作出没收劣药138盒,没收违法所得44835元,并处劣药货值金额0.6倍罚款计27254.55元的处罚。罚没款合计72089.55元。
来源:中国消费者报 记者 刘文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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