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铜都晨刊报道, 4月9日,市工商局消保科公布了三月份接到的一起典型投诉。一名消费者今年三月份去某电信公司申请办理宽带业务,才发现该公司在其不知情的情况下,于去年5月就为其办理了宽带业务。
3月份,市工商局12315消费者投诉举报中心接到市民许先生投诉。他最近去市某电信服务商营业厅申请办理宽带业务,工作人员查询系统后告知他,其已于2017年5月办理过宽带业务,安装地址是某小区住宅房。许先生表示对此事毫不知情,而且也觉得自从去年5月开始,话费也无故比以前多了,他要求电信服务商查清事实,退回自己多付的费用,对方不予解决。
接诉转办后,义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工作人员及时联系商家,了解到许先生反映情况属实,许先生话费无故增多是因为收取了宽带费。经调解,商家把办理的宽带迁移到许先生提供的地址,并退还了多收的费用。
市工商局消保科工作人员告诉记者,根据《安徽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第三十六条规定:通信服务经营者……未经消费者同意开通的上网、电话、短信和其他服务产生的费用,不得向消费者收取。在本案中,该电信服务商未经许先生同意开通了宽带业务,产生的费用应该退还许先生,并应按照许先生的要求重新办理宽带业务。
来源:中安在线 作者:吴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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