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者在药店购买了4万多元的饮料,发现其说明书中文标签与外文标签严重不符,要求10倍赔偿。法院以单方委托鉴定不予支持为由,驳回了消费者的诉求(详见中国消费网报道)。4月16日,在青岛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协调下双方同意和解,最终青岛市漱玉平民大药房退给消费者王先生66瓶共计38390元的饮料款。
2017年7月4日至23日期间,黑龙江省哈尔滨市消费者王先生在青岛漱玉平民大药房的多家分店,分批次购买了69瓶共计40249.3元的饮料,其标称生产制造商为厄瓜多尔纯植物保健品有限公司、国内总经销为青岛康杰药业有限公司。食用后,王先生出现血压升高、头晕腹胀、消化不良等反应。经核实,该饮料说明书中文标签与外文标签严重不符,缺少使用建议等重要内容。2017年8月10日,王先生委托微谱技术出具检测报告,在该饮料中检出了国家管制的处方药“他达拉非”成分。为此,王先生将青岛漱玉平民大药房和青岛康杰药业有限公司诉至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索要10倍赔偿。
法院审理认为,原告提交的标签翻译文件及涉案产品鉴定报告,系原告单方委托的,不予认可。据此,法院驳回了王先生的诉讼请求。
4月16日,在青岛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协调下双方同意和解,最终青岛市漱玉平民大药房退给消费者王先生66瓶38390元的饮料款。
来源:中国消费者报·中国消费网 作者:记者 尹训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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