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王女士称,自己在宜家西红门店购买了一款名为斯黛纳的透明玻璃水杯,但在使用时水杯却突然爆裂,导致她当场昏迷,送医后下唇缝合4针,一颗门牙断掉。因认为宜家的产品不符合行业标准,存在严重缺陷,王女士将北京西红门宜家家居有限公司告上法庭,要求退还货款并双倍赔偿医疗费、后续治疗费等共计100万余元。昨天上午,该案在大兴法院开庭。
事件
水杯爆裂致女子门牙折断
昨天上午,原告王女士戴着帽子、口罩和墨镜出现在法庭,她并没有坐在原告席,而是坐在了第二排的旁听席。
王女士一方诉称,2016年6月20日,她在被告西红门店购买了一款透明玻璃杯。该产品在被告官网上标示货号为50258912,并宣称“由钢化玻璃制成,十分坚固,耐摔耐热”。
2017年5月20日凌晨4点左右,王女士起床喝水,向玻璃杯中倒入常温水,举到嘴边时突然发生爆炸,声音巨大,玻璃碎片四处飞溅,她瞬间被炸晕倒地。
醒来后,王女士照镜子发现唇下有深深的伤口,一颗门牙已经没有了。当天王女士到医院就诊,诊断为面部裂伤,牙外伤,口腔黏膜溃疡,下唇伤部清创,缝合4针,需要择期另拍片,试行RCT+冠修复。因腿部疼痛被诊断为右膝软组织损伤,建议对症治疗,减少活动。
北京口腔医院诊断记录显示,王女士就医时意识清晰,但右下唇肿大,唇内可见2.0×1.5厘米的创伤面,一颗门牙的牙冠折断露髓。
王女士一方表示,王女士平时从事珠宝设计及鉴定工作,杯子爆炸对她的相貌、工作、生活等各方面都造成了很大影响。因为水杯爆炸,现在王女士对玻璃及类似玻璃制品都产生了恐惧心理,看到碎玻璃就心悸,不能打磨类似于玻璃的宝石,给原告造成了严重的人身损害和巨大的精神损害。
王女士请求法院判令北京西红门宜家家居有限公司退还购物款3.9元,并双倍赔偿医疗费、后续治疗费、残疾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等共计100万余元。
宜家
无法证明涉案杯子是在宜家购买
对于王女士的起诉,宜家方面在法庭上表示,王女士没有提供证据证明杯子是在西红门宜家店购买的。从王女士一方提交的证据看,没有发票一类的单据。王女士起诉后,宜家方面的调查结果显示,2016年6月20日当天,宜家总共销售了28个同款的杯子,购买者为三名会员,他们都和王女士没有任何关系。
宜家方面认为,现有证据也不能证明王女士所受的伤是涉案玻璃杯造成的,事发当晚的情形,只有王女士一人的口述,没有第三方的验证。宜家客服人员曾对现场进行查看,记录均为“顾客自述”,这就没有办法证实当时发生了什么,也没法证明玻璃杯爆裂和王女士的受伤有因果关系。
此外,宜家方面还表示,其销售的产品不存在质量问题,符合国家和企业标准。事发后,宜家曾委托两家检测机构进行检测,结果显示玻璃杯完全符合标准。涉案同款杯子是自2014年10月1日开始销售的,直到现在,销售总数达61万多只,但除了王女士投诉的事件外,宜家没有收到第二起自爆伤人的投诉。因此,宜家不同意王女士一方的诉求。
庭审
律师质疑宜家没考虑中国消费者习惯
在昨天的庭审中,宜家提供了多组证据。宜家方面表示,事发后,宜家找到上海的两家公司,对涉案的同款杯子进行了鉴定,鉴定结果为杯子在温差200摄氏度以内,无破裂情况,因此证明涉案杯子没有任何质量问题,属于合格产品。对此,王女士一方并不认同,他们认为这个鉴定是宜家单方面委托进行的。此外,标准使用的是1997年的欧洲标准,而涉案产品在中国销售,“为什么要用欧洲标准?”
王女士一方表示,涉案玻璃杯的设计师是外籍设计师,欧美人日常生活中没有喝开水的习惯,通常情况喝冰水或常温水,因此,很少出现向钢化玻璃杯中反复倒入开水,不会有瞬间升温的情况。而中国消费者日常习惯喝开水,且经常向玻璃杯中交替倒入冷热水。“宜家方面在设计此款产品时是否考过中国消费者日常生活习惯?”本案没有当庭宣判。
来源:北京青年报 记者 李铁柱 赵新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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