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店虚假宣传 被判假一赔十
网页宣传商品是“锆石吊坠” 承诺假一赔十 经鉴定吊坠却是合成锆石
本报讯 某电商平台一家项链公司旗舰店销售的“锆石吊坠”承诺“假一罚十”,消费者马某买来后经鉴定,发现是“合成立方氧化锆”,于是要求十倍赔偿。记者从北京二中院获悉,二审时法院推翻一审判决,判令该旗舰店十倍赔偿。
这款名为“925银饰项链女韩国锁骨锆石吊坠长款首饰”的产品在某项链公司旗舰店中销售。它的网页宣传中显示:假一罚十,正品保证。消费者马某花了3420元买了15个,后经国家首饰质量监督检验中心鉴定为合成立方氧化锆项坠。马某通过旺旺咨询,客服人员回答,该商品就是锆石的。于是,马某以项链公司存在欺诈为由告上法庭,要求法院判决项链公司退还3420元货款,赔偿34200元,退货并退还450元检测费和所有诉讼费用。
一审法院经审理判决,项链公司退还马某3420元货款,马某返还15个项链,驳回马某的其他诉讼请求。马某上诉至二中院,二中院经审理,作出判决:项链公司返还马某3420元货款,赔偿款34200元,承担150元检测费用,马某返还15个项链及15个戒指赠品。
主审法官说,《国标珠宝玉石名称》当中,对于天然宝石和合成宝石的名称有着非常明确的规定:前者直接使用基本名称或矿物名称,后者必须要加上“合成”二字。一旦某种商品中使用宝石的基本名称时,它就应当是天然的而非合成的。项链公司在销售页面上,对涉案商品的名称标注为“香芬925银饰项链女韩国锁骨锆石吊坠长款首饰”,那它自然就应当使用天然锆石,而不是后来鉴定证书中确认的合成锆石。再加上客服人员的直接表述,均与马某实际收到的商品不符。由此法官认定,马某主张项链公司有欺诈行为,具有事实和法律依据。
来源:北京晚报 作者:记者 安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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