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质检总局发布了1月份全国未准入境的食品化妆品信息,73批进口食品因质量安全项目不合格未准入境,涉及10类产品,主要是糖类、饮料类和干坚果类,主要项目是标签不合格、食品添加剂超标和证书不合格。其中义乌市云玥进出口有限公司进口的冰淇淋粉,因超范围使用食品添加剂关华豆胶,被依法销毁。
浙江台州检验检疫部门提醒消费者,在挑选进口商品时,要注意四个关键点,首先要关注权威机构的公告,列入问题产品名单或有风险警示的产品请勿购买。
其次,要查看进口食品包装上有无合格的中文标签。浙江台州检验检疫部门相关工作人员介绍,《食品安全法》规定进口预包装食品必须有中文标签、中文说明书,中文标签应载明食品的原产地以及境内代理商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中文标签应同时符合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的相关要求,标明:食品名称、配料或原料、净含量、生产日期、保质期或保存期。某些食品还应标注储存方法、食用方法等特殊说明。进口保健食品包装上必须标注批准文号和规定的保健食品标志,中文标签应加注功效成分及含量,保健功能、适宜人群、食用方法及食用量等内容。消费者切忌产生这样的误解,以为全外文的标识是正宗进口,切勿轻信不法商家的谎言,防止上当受骗。
消费者在挑选产品时,还应检查进口食品的包装是否完整,外观性状是否正常。包装、外观的检查是购买所有食品的一般步骤之一,购买进口食品也不例外,如果包装有破损或外观出现可疑的颜色变化、相互粘连、不正常沉淀等异常现象,切勿购买。
此外,索阅入境检验检疫证明也是辨别产品优劣的手段。浙江台州检验检疫部门工作人员透露,进口食品是法定检验商品,进口商必须向出入境检验检疫机关报检,出入境检验检疫机关对检验检疫合格的进口食品签发入境检验检疫证明。因此,消费者购买进口食品时,可向经营单位索取入境检验检疫证明,并核对食品品名、规格、生产日期等与证书显示的内容是否一致,不要购买无入境检验检疫证明或货证不符的进口食品。
来源:每日商报 作者:通讯员 李玉涛 记者 朱光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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