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监会近日再出台两份监管新规——《保险经纪人监管规定》和《保险公估人监管规定》,两规定将于今年5月1日起实施。这两份保险中介市场重要监管文件,剑指过去的监管模糊地带。
继《保险资金运用管理办法》出台之后,保监会近日再出台两份监管新规——分别是《保险经纪人监管规定》和《保险公估人监管规定》,两规定将于今年5月1日起实施。
证券时报记者拿到的这两份保险中介市场重要监管文件,剑指过去的监管模糊地带。比如,在市场退出上,明确经纪业务许可证有效期为3年,申请延续的公司需将通过审查,此举有助于将无业务的空壳公司清除出市场,这将对买壳卖壳行为带来打击。
据证券时报记者了解,保监会针对保险中介市场——分别对代理人、经纪人、公估人制定了监管规定。上述关于经纪人和公估人的新规2月初已签发,代理人监管规定还在进一步完善之中,将在今年适时签发。
保监会相关人士曾表示,通过制订这三部规章,将实现从过去管机构、管批设,到将来管人、管行为的转变,这是保险中介发展与监管的顶层设计。
经纪业务资格每3年审查一次
去年以来,保险中介市场一度出现炒壳公司的现象,一个业务“干净”的保险中介空壳公司在市场上报价2000万元~2500万元。
新出台的《保险经纪人监管规定》和《保险公估人监管规定》将在一定程度上遏制这种行为。新规将通过“退出机制”堵住炒壳空间。
过去,只有发生几种特定情形后的保险经纪公司,经营才不得延期。而根据上述《保险经纪人监管规定》,保险经纪公司的业务许可证有效期为3年,保险经纪公司应当在有效期满前30日向保监会申请延续许可。保监会将对相关公司前3年经营情况进行全面审查和综合评价,然后作出是否准予延续许可证有效期的决定。
对此,一家保险经纪公司人士表示,这将对买壳卖壳的中介市场影响较大。
新规意味着监管部门可以每隔3年对经纪公司的运行情况做一次审查。而在保险中介股权交易市场,业务越少的中介公司因为价格便宜而受到欢迎,未来,这些业务不景气的空转公司可能面临审查不过关,牌照失效。
根据新规,保险公估将实施年度报告制度,每年1月底须向保监会递交上一年报告。如果保险公估机构分支机构经营管理混乱,从事重大违法违规活动的,保险公估机构应当根据保监会及其派出机构的监管要求,对分支机构采取限期整改、停业、撤销等措施。 共2页 [1] [2] 下一页 保监会提示网上订票搭售保险风险:侵害消费者权益 保监会:选“开门红”保险 要谨防风险 腾讯等接盘万达商业对赌协议 王健林上了套“双保险” 消费养老保险屡成传销噱头 专家:审慎推广加强监管 消费养老保险屡成传销噱头 提醒爸妈要当心! 搜索更多: 保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