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山西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公布该省流通领域电子计价秤质量抽检结果,3批次样品不合格,标称商标涉及“锐箭”“大河”“大方”。
此次抽查,共涉及山西省9家电子计价秤生产经销企业的11个批次产品,山西省质量技术监督局重点对电子计价秤的称量性能、除皮称量、偏载、鉴别力、重复性、蠕变、回零、倾斜、抗干扰性能、温度共10个项目进行检验。
经检验,合格8个批次,不合格3个批次,不合格检出率为27.3%。不合格电子计价秤存在的主要质量问题是温度、称量性能项目不符合相关标准要求。
针对抽检中发现的问题,山西省质量技术监督局要求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认真做好后处理工作。承担后处理的质监部门要明确专人负责,严格后处理时限,确保产品质量安全。
来源:中国消费者报太原讯(记者 冯铁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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