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体验发现四个问题
1、付费抢票软件侵害了谁的利益?
在调查中,记者发现,在这些软件中,的确有目前代购黄牛们使用的软件。现在的“黄牛”们,靠着机器捡漏,一张收取几十上百的手续费,在网络那头就实现了盈利。“但就像打车软件一样,上班族可能是不在乎这些钱的,但对于民工、老年人及一些对这种软件并不熟悉的人、老老实实从官网购票的人来说,他们的利益就被侵害了。”北京中银南京律师事务分所的周健律师认为,从本质上看,这些网站的做法和“黄牛”没什么区别,都破坏了正常的购票秩序。
2、不少网站都存在“被消费”,如何维权?
记者看到,铁友火车票、智行火车票、订票助手、高铁票务等软件,虽可选“余票监控,抢到再付款”,付款时都自动勾选“加速包”。
在铁友和智行软件上,记者将加速包金额减到0,但再进行下一步,加速包又自动跳转为5元。在某APP上,记者在付款时差一点就又被购买了意外险。真是一不留神,没有勾掉选项,你就被消费了。而如果遇到这种情况,消费者可向相关部门投诉,寻求帮助。
3、网站加价是“代售”还是“代购”?
记者昨天采访了中国互联网协会信用评价中心法律顾问赵占领,他认为,判断抢票软件提供有偿抢票服务是否合法合规,关键在于它是“代购”,还是“代售”?“如果是代售,比如火车票代售点,他们是不能够收取5元之外的费用的。但是现在的抢票软件,其性质并不是代售,那么它和普通用户之间的关系应该是一种委托代购的关系”。赵占领认为,目前的法律对此并没有直接的禁止性规定,还很难界定为违法违规,是在打“擦边球”。
周健认为,如果网站采用的是纯人工帮助旅客购得车票,这本身是合法的。但付费软件性质不同。
4、抢票软件肆意加价有法律约束吗?
北京中银南京律师事务分所的周健律师认为,无论是最初以选座加价形式出现的各主流门户网站还是各类抢票软件,其实质上都是一种涉嫌倒卖车船票的非法经营行为。“付费抢票软件是采用不公平交易的方式,侵犯到其他正常登录12306网站购票的旅客的购票机会,这理应被认定为宽泛意义上的非法经营。只是这两者的区别,一直以来没有被点破。”
但“法无明文禁止即可为”的原则以及“罪刑法定”的原则,都要求必须对这种新型黄牛的非法经营行为以司法解释的方式进行补充,才有执法依据,不能仅凭法律的原则定罪量刑,这还需要全社会尤其是人大、政协和办案机关形成合力
我国《刑法》第227条对伪造或者倒卖伪造的车票、船票、邮票或者其他有价票证的情况,有详细的法律解释。《铁路法》中刑事罚则若干问题的解释中,对倒卖旅客车票,包括高价、变相加价倒卖车票以及倒卖座席、卧铺签字号及订购票凭证等,也有处罚依据。但付费抢票软件具体如何界定,并没有明确的条款可依照执行。
来源:中国经济网 共2页 上一页 [1] [2] 线下缺货线上黄牛争抢 买茅台堪比抢春运车票 热门城市票“秒空” 抢春运火车票需避开四大陷阱 重大调整!春运前动车网络订餐只需提前1小时下单 春运抢票战开启 平台代理是否“黄牛”再引热议 春运抢票战开启 专家:抢票软件或造成个人信息泄露 搜索更多: 春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