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浙江检验检疫局下属温州局依法对1家涉嫌假冒产地的汽车配件公司作出责令停止出口并罚款的决定。
8月29日,检验检疫工作人员对瑞安市一汽车配件有限公司开展装运前检验,发现该公司生产的10箱(2000个)准备出口苏丹的汽车灯具,外包装上标注“MADE IN A.R.E”(阿联酋制造)。假冒出口产品产地属于出口以假充真商品行为,随后,检验检疫部门依法对该汽车配件有限公司进行立案调查。
经调查,该企业位于瑞安市塘下镇,主要生产、经营汽车配件,多种产品出口国外。此次报检出口苏丹的汽车配件有车用灯座100000个、车用灯具1800只、车用接线接头100000个、喇叭5000个,总货值16240美元。其中10箱车用灯具外包装上应标明“MADE IN CHINA”却标成“MADE IN A.R.E”。据该公司法定代表人交代,这批货物全部是其公司自己生产的,外包装用完后,加印后的包装纸错将产地印成“MADE IN A.R.E”,而在包装过程中也未进行仔细核对,才导致假冒产地的行为发生。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第三十五条规定,出口属于以假充真的商品,由商检机构责令停止出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货值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
来源:每日商报 作者:通讯员 吴庆海 陈鸯梦 记者 张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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