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重庆消费者董先生向《中国消费者报》重庆记者站记者反映,中秋节前他通过韵达快递给朋友寄送了水果,并夹寄了一张1000元的大闸蟹提货卡,韵达公司却告知水果损毁,并不顾董先生反对,擅自将水果和提货卡抛弃,最终表示只赔偿300元。
董先生说,9月29日晚,他通过自家附近的韵达快递代收网点,给北碚区的一位好友寄送了一箱价值240元的猕猴桃,其中夹了一张1000元的大闸蟹提货卡,快递费为33元。董先生说,寄送时自己特意告知揽件人包裹里面夹有一张提货卡,揽件人表示“放心,肯定能准时寄到”。
10月1日,董先生接到韵达快递的电话,称他寄送的水果出现了损毁,公司准备拆封并将其抛弃。董先生坚决反对,一是包裹里头夹寄了1000元的提货卡;二是寄件时没发现猕猴桃有损坏现象,当时气温并不高,又在那么小的寄送范围内,猕猴桃不至于变质。董先生强烈要求快递公司不得私自拆封、抛弃,而是退回由他检查后再作处理。
但韵达快递的工作人员没有同意董先生的要求。多次交涉无果后,董先生要求先把大闸蟹提货卡退给他,水果的事待中秋节后再说。董先生告诉记者,当时接电话的工作人员表示同意这样处理。
直到10月8日,仍未收到提货卡的董先生拨打韵达快递重庆分公司投诉电话。接线员称提货卡已被损毁的猕猴桃污染,不好再退回给他,并表示已记录这起投诉,会及时报告公司处理。
此后,韵达快递重庆分公司南岸片区工作人员给董先生打来电话,只是询问寄送物品的货值,对物品的去向只字未提,也未作任何的解释和道歉,更未提及赔偿事宜。无奈之下,董先生向重庆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投诉。
韵达快递总部随后给董先生反馈说,不清楚快递包裹中夹寄了提货卡的事情,公司对此事的处理方案是最多赔偿300元。
11月13日,韵达快递重庆分公司给《中国消费者报》重庆记者站发来回复称,“经核实,此件于9月30日由重庆南岸发往重庆北碚,未保价,运费33元。针对客户反映丢失短少的问题,我公司网点反馈,此件我公司于客户投诉前已与寄件人协商赔偿300元,(我公司背书条款写明:未保价快件按运单选项的快递费倍数赔偿,未选填的视为按快递费的5倍赔偿),已达理赔标准,投诉人表示不接受”。
董先生表示,如果是无意丢失物品,也许可以适用快递公司这个赔偿办法和标准,关键问题是,韵达快递在未向消费者出示任何证明所寄物品损坏的依据,特别是在明知包裹里有提货卡的情况下,且他多次提醒并坚决反对后,韵达快递仍抛弃物品,性质就不一样了。董先生表示,若不能合理解决,他将走司法程序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来源:中国消费者报报道 (记者 刘文新)
视频:韵达快递员不满双11加班脚踢卸货 快递公司报警 韵达第三季度净利润超圆通 快递企业成本增长明显 圆通韵达三季营收净利均上涨 专家:快递处于再投入期 快递涨价背后:纸价上涨不止 韵达单件毛利同比降10% 韵达第三季度净利润4.28亿 新设5家子公司 搜索更多: 韵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