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举行《杭州市客运出租汽车管理条例(修订草案)》立法听证会。
打车难、服务质量不高、经营权关系复杂、行业不稳定、互联网专车冲击市场……与全国多数城市一样,杭州出租车行业一度面临这些矛盾。管理条例的修订事关行业新发展,修订后的条例是否合理?11月7日,杭州举行了《杭州市客运出租汽车管理条例(修订草案)》立法听证会。
本次听证内容主要包括客运出租汽车经营资质管理、巡游出租汽车车辆经营权、出租汽车运输证和车辆条件、客运出租汽车驾驶员资格,运营服务规范以及监督管理条例等。
网约车首次纳入出租汽车管理规范
曾经辉煌的传统出租车行业,近年来却陷入服务品质差、乘车环境差等困境,加上网约车新生事物的出现、市场环境的巨变,行业改革势在必行。
2015年,杭州市出台深化出租车行业改革指导意见,改革传统出租车;2016年,杭州出台网约车和私人小客车合乘管理细则,改革规范网约车;2017年,随着管理条例修订草案的发布,改革迈出了第三步。
会上介绍,截止目前,杭州全市共有巡游出租车1.35万辆,出租汽车企业80多家,个体出租汽车经营户900多户,在岗巡游出租汽车司机共2.8万人。全市获得许可资格的网约车平台企业6家,已办理车辆运输证的网约车约7千辆,已取得出租汽车驾驶员证的网约车司机约1.05万人。巡游车和网约车每日为近100万乘客提供出行服务。
由于杭州市巡游车改革对原有出租汽车经营管理机制进行了较大调整,网约车相关规定亦属首次纳入出租汽车管理规范,因此本次《条例》修订属于“全面修订”。
“新生事物发展到一定程度,有必要对其进行管理,让它更规范地发展,而且管要依法来管。”浙江楷立律师事务所高级律师凌斌认为,管理条例修订草案如果通过,从地方性法规的角度来看,是杭州第一次把网约车和传统巡游出租车并列纳入统一管理范畴内,对今后网约车管理将起到很大的作用。
网约车与巡游出租车差异化管理
本次听证会上,来自相关行业的听证陈述人以及旁听代表就条例修订草案发表了意见和建议。
尽管网约车与传统巡游出租车纳入了统一管理,在管理制度上略有区别,比如车辆数量、运费、运输证有效期、加装标识、车辆审验等条款。
杭州出租车行业协会秘书长许增期认为,此条例通过法律将网约车与巡游出租车纳入统一管理,使行业部门有法可依,从业门槛是需要的,符合行业管理现状。另外,网约车的总量管理要体现公平。在运价方面,巡游出租车实行政府定价无可厚非,运价可以分为基本运价和变动运价,其中变动运价可以对于节假日、夜间、景区、油价等因素都要进行考虑,并对网约车价格是下限要有规定。
《条例(修订草案)》第十二条规定,巡游出租汽车数量应当逐步实行市场调节,政府通过车辆经营权投放动态调整辖区内巡游出租汽车数量。对此,富阳玛莉出租车公司总经理汪其中认为,巡游出租车的投放量一直由政府部门动态调控的。相反,没有明确的文件规定及约束网约出租车的增加。同是营运车,那么,车辆的增加也必须要有严格的控制。
对此,凌斌认为,网约车属于出租汽车的一种,与巡游出租车根本性质是相同的,应当纳入统一管理,当然,两者有区别,可以采取不同的标准。
来源:杭州网 作者:记者 胡菲菲
新版客运出租汽车管理条例如何修订? 11月7日将举行立法听证会 搜索更多: 出租汽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