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11”临近,网购热潮将至。云南省消费者协会7日发布消费警示,提醒消费者谨慎选择“海淘”、代购,尽量不买急用或生鲜类商品,遇到消费纠纷时应保存证据及时维权。
消协提醒,消费者应选择信誉度较高的专业购物网站,尤其是在“海淘”、代购时,由于国内外法律、商品质量标准体系不同,消费者无法全面衡量所购商品的优劣,因此应寻找可靠的官方购物网站,不轻信个人代购和非官方网站。
同时,应坚持理性购物,知晓以下四类商品不适用七日无理由退货:一是消费者定制的商品;二是鲜活易腐的商品;三是在线下载或者消费者拆封的音像制品、计算机软件等数字化商品;四是交付的报纸、期刊。
再者,尽量不买急用或生鲜类商品。购物高峰期间,快递通常容易发生延误,消费者最好不要赶在“双11”网购急用商品及生鲜等保质期较短的食品,以防快递延误或送货途中商品变质。
交易过程中,消费者应注意收集和保存聊天记录、购物页面截屏、购物发票等相关网络购物证据,以便日后维权和享受保修等售后服务。收到商品后应仔细查验,发现问题及时联系商家退换货。
消协还提醒,发生消费纠纷时,消费者可与商家协商解决,也可向网络交易平台或商家所在地的12315投诉,还可通过消协组织“电商企业消费维权直通车”快捷解决。
来源:新华网 作者:记者 林碧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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