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4日,中国消费者协会发布系列消费警示,提醒老年消费者参加旅行时不要贪图便宜报名低价团。
当心团购价背后的陷阱。一些旅行社会以“团购价”“低价团”“免费游”等广告吸引旅游者上门,他们尽可能降低自身经营成本,在行程路线、交通工具、住宿条件等方面服务大打折扣,会给老年消费者增加不必要的烦恼或事故风险。他们或在旅途中带领老年消费者前往保健品商家诱骗其购买产品,或在签订合同时往往将最精彩、需要付费的景点排除在低价团费之外变相加价。因此,老年消费者在选择旅游社和产品时不要单纯以价格为导向,要多关注旅游产品的品质。
当心年龄“附加费”陷阱。目前很多旅游团价格很低,一些旅行团只能依赖游客在购物点消费来赚取利润,而老年人被普遍认为消费能力偏低,故而想出了向老年人收取年龄“附加费”来弥补损失。年龄附加费是国家明令禁止收取的。报团时,要仔细阅读旅游合同内容,检查附加收费、行程路线、收费项目等条款是否合理后再签字和缴费。
防范不良商家以超低团费、分时度假、高额回报等为诱饵,让消费者支付高昂的出境保证金或会员预付卡费后,拒不按照合同约定退款或卷款跑路。所以,老年消费者在选购旅行社时,应尽量选择有资质和口碑的旅行社,最好将出境保证金支付到由第三方金融机构监管账户,不要轻易打到工作人员个人账户,避免日后产生经济纠纷造成财产受损。同时,根据自己的身体状况和承受能力选择旅游线路,避免过度疲劳导致身体不适无法旅游,产生不必要的纠纷。
当心天价陷阱。在景区就餐和购物时,把价格和计量单位问清楚,再去购买商品和接受服务。如出现权益受损时,在保障自身安全的情况下,保留好维权证据,及时向有关部门投诉举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相关案例
免费旅游实为推销保健品
2015年,陕西西安发生一起大客车坠崖事故,造成35人死亡,11人受伤,而涉事大客车上坐的就是参加免费旅游的老年人,该活动是由保健品销售企业组织,目的就是为推销保健产品。而行程安排上除了游览免费的景点外,大部分时间都被推销讲座所占据。而公司为了降低经营成本,租用的大巴车属于非营运车辆且已临近报废年限,事实上,非旅行社是不允许组团旅游的,上述行为应当予以取缔。
提醒:目前社会上很多无旅游经营资质的企业以组织旅游为名向中老年人推销保健品。他们通过发传单、打电话、通过熟人邀请等形式组织老人到景点旅游,在此过程中以讲座形式向老年人兜售保健品。老年朋友需要注意的是:这些没有合法旅游经营资质的企业是不允许组团旅游的,而且,他们为尽可能降低自身经营成本,会在行程路线、交通工具、住宿条件等方面服务大打折扣,会给老年消费者带来不必要的烦恼或事故风险。所以在出游时,应选择正规的旅行社,切勿贪图便宜。
来源:中国消费者报北京讯 (记者 任震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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