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3日,福建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2017年第29期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公告,”厦门永圆”等企业产海蛎饼等3批次速冻食品不合格。
此次共抽检肉制品、速冻食品等10大类食品129批次,其中合格126批次,3批次不合格产品均为速冻食品。
不合格食品分别为:
标示为厦门市源香食品工业有限公司2017年04月11日生产的飞鱼卵香肠,过氧化值(以脂肪计)不合格;
标示为福建东水食品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11月09日生产的海蛎饼,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不合格;
标示为厦门永圆食品有限公司2016年10月17日生产的墨鱼滑,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不合格。
据介绍,过氧化值在一定程度上可以反映食品的质量。长期食用过氧化值超标的食物对人体的健康非常不利,因为过氧化物可以破坏细胞膜结构,导致胃癌、肝癌、动脉硬化、心肌梗塞、脱发和体重减轻等。山梨酸及山梨酸钾是食品防腐剂,但如果食品中添加的山梨酸超标严重,消费者长期服用,在一定程度上会抑制骨骼生长,危害肾、肝脏的健康。
福建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已要求所在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对不合格食品生产经营者进行调查处置,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督促生产经营者履行法定义务,防控食品安全风险。
来源:中国消费者报福州讯(记者 张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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