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如果未完工部分在合同中明确属于工程内,商家违约
消费者宋女士在没有装修完的情况下,却已经付了全款,并签了验收单。如今装修工期从4个月拖到了8个月,她依然没办法搬进新家。 “我只是希望装修公司可以尽快完工,并对延期造成的损失进行赔偿。” 宋女士致电本报维权热线85188518反映。
消费者说 商家说不签字不付款就停工
消费者宋女士:我与杭州泥巴公社装修设计工程有限公司在去年12月签订了房屋装饰施工合同,合同价值20多万,合同规定份四次付清,费用中还包括送厨电。装修方式是全包装修,基础部分工期为去年12月31日到今年4月20日,主材部分工期为4月20日到5月1日。这期间包含春节10天的停工。
装修入场的第一天,我其实就已经发现问题了。当初装修公司来家中量尺寸,结果厨房的尺寸全部都是错误的,我当时就提出,错误的尺寸应该重新量,否则工程进行不下去,当时装修公司强行施工。这直接导致后来酒柜、橱柜、门因为尺寸错误而装不上去。当初装修公司承诺,除了平面设计图,还将给其他设计图纸,但是目前我只收到一张平面设计图。
装修公司进场后,我就付掉了30%的费用,后来,每次也按规定付款。但是对方的工期却一直拖延,直到现在,房子还在装修。橱柜、油烟机、灶台、酒柜、洗手间的门还未装修。
另外,由于装修得比较粗糙,电视墙、吊顶、阳台都是我另外找人装修的。对方在签合同时承诺了有很多东西,但装修出来就什么都没有。在房屋装修设计时,老人房床的对面是一个电视,但现在,床和电视之间仅留了大约30厘米的距离,老人是过不去的。装修过程中我不太满意,想退款,但对方并不给退。
每次交款时,对方都表示,如果我不及时付款,他们就要停工或是我无法拿到当初承诺我的厨电,我就被一步步牵引着把钱都付了,7月的时候,明明工程没有弄完,但我已经付完全款了。
现在工期已经拖延四个月,我在外租房,每个月房租6500元,装修不完工,这些费用就不断增加。我希望装修公司能尽快完成装修并对延期违约进行赔偿。按照合同规定,工期不能按时完成,对方需支付每天30元的违约金,延期四个月,共计3600元。其间,我四个月都是在外面租房住的,每月房租6500元,共计26000元。所以一共29600元。
商家说
免费赠送装修部分不在工期内
牛魔王工程主管颜经理:宋女士家的装修已经完成,业主当时已验收并支付了尾款,表示业主当时已经认可了。现在进行的装修是属于我们优惠赠送的部分,按照合同不算在工期内。
关于现在装修部分的问题,我们已与业主说好,并且合同中也有说明。我们赠送的一些家电和家具需要在业主支付全款后,此部分装修并不在工期内。根据房子具体的规格进行定制,需要一些时间。就此问题,我们已经与业主进行过沟通,保证在本周内完工。
对于宋女士提出的赔偿问题,我们是按照工期完成的。如果宋女士认为装修有问题,可以直接与我们协商,也可以通过司法程序或找工商等相关部门,按照合同解决。
律师说
主材装修部分未在装修工期内完成,商家违约
浙江泽鼎律师事务所律师夏谨言:
工期完成,是需要消费者验收,签了验收单?才算完成,目前消费者还没有全部验收结束,颜先生的说法并不成立。
合同第七条约定了工程变更的内容,合同第七条约定了工程变更的内容,项目施工如需变更,双方应协商一致,签订书面变更协议,任何形式的口头承诺均无效,按该合同履行。按书面合同履行,双方约定的工期时间为2016年12月31日到2017年5月1日,该建筑商家违约,未按工期完工。消费者可提出赔偿要求,可以向有关部门投诉,但这种合同纠纷一般要起诉才能解决。
即使消费者已经签了验收单,如果合同中的门、酒柜等属于主材装修部分的未在装修工期内完成,按照书面合同执行,消费者可据此向法院提起诉讼或找消协投诉,双方进行协商。
来源:每日商报 作者:实习生 孙宏姣 记者 汪佳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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