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官网昨日发布消息,在2017年总局本级抽检中,威海百合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壳聚糖牡蛎片的大肠菌群项目不合格,被罚8万元。
2016年4月5日,威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收到壳聚糖牡蛎片不合格检验报告后,立刻启动核查处置工作,将检验报告送达威海百合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要求该公司立即停止销售并召回上述批次产品。
经威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调查,威海百合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批号为011246009的壳聚糖牡蛎片实际生产3.5万片,经挑选后合格品共计3.48万片;其中120片用作内部自检,120片用作公司留样,已发货给经销商3.456万片,已召回2.856万片。
威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表示,威海百合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生产不合格壳聚糖牡蛎片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有关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二款规定,威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威海百合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做出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8985.6元,罚款人民币80000元的处罚。
目前,该公司已采取了整改措施。另外,威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壳聚糖牡蛎片产品进行了现场复查和抽样检验,复查检验结论为合格。
来源:中国网财经8月11日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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