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积极稳妥开展舆论监督
新闻媒体、网站在加强食品安全正面宣传的同时,对相关违法企业和违法行为要开展依法、科学、建设性舆论监督,有力促进解决食品安全存在问题。开展舆论监督要注意把握平衡,要核实新闻信息,防止片面、虚假报道;对造成社会恐慌的不实报道,要严肃追究责任。
六、加强食品安全信息发布管理
任何组织和个人未经授权不得发布国家食品安全总体情况、食品安全风险警示信息,不得发布、转载不具备我国法定资质条件的检验机构出具的食品检验报告,以及据此开展的各类评价、测评等信息。各级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发现违法违规发布食品安全信息,应会同有关部门依法严肃查处,并向社会公告。
七、严惩谣言制造者
各级网信、通信主管部门要督促网络运营者加强用户发布信息的管理,严格执行网络安全法、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管理规定,及时采取警示、停止传输、关闭账号等处置措施,严惩食品安全谣言的传播者。各地公安机关接到食品安全谣言报案后,应当依照刑法、治安管理处罚法、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严厉惩处谣言制造者和传播者。涉嫌犯罪的,依法立案调查;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各级食品安全监管部门要配合公安机关,做好谣言涉及的技术判定、检验检测等工作。要指导受到谣言侵害的食品生产经营者收集、保存谣言侵权证据,依法追究谣言侵权方的行政责任、民事责任、刑事责任。
八、建立部门间协调机制
各相关部门要明确本部门食品谣言治理工作牵头机构,指定联络员,报本级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办公室。各级食品安全办要建立谣言治理会商机制,及时商讨、协调谣言处置措施。(来源:联商网) 共2页 上一页 [1] [2] 北京庆丰包子再爆食品安全问题,出现疑似“苍蝇卵” 夏季食品安全问题频发 如何鉴别真假海参? 蒸小皖承诺:从源头上保障食品安全 麦当劳CEO称食品安全是首务 转瞬被打脸 一笼小确幸确认上海闭店整顿 陷入食品安全危机 搜索更多: 食品安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