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0日,福建食药监局发布7起违法药品医疗器械和保健食品广告通告,陕西华西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等7批次药品被通告。
通告显示,广告中标识生产企业名称为陕西华西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处方药——消癌平糖浆,涉嫌表示功效的断言、保证;安徽华润金蟾生化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处方药——华蟾素口服液、中州制药生产的非处方药——氧化锌升华硫软膏、江西品信药业有限公司生产的处方药——五苓胶囊、海南龙圣堂制药有限公司生产的处方药——抗癌平丸,均涉嫌夸大产品适应症(功能主治);河南省泷鑫医药保健品有限公司生产的保健食品——金鑫玉牌铬桑胶囊、河南省泷鑫医药保健品有限公司生产的保健食品——金鑫玉牌铬桑胶囊、厦门信达生物技术有限公司生产的保健食品——健长乐牌长乐胶囊,均涉嫌夸大保健食品功效。
福建食药监局表示,以上七家药企生产(销售)药品(保健食品)的行为,属于违法发布“药品、保健食品、医疗器械”广告行为。按照《药品管理法》、《广告法》、《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和《药品广告审查办法》、《医疗器械广告审查办法》、《保健食品广告审查暂行规定》等有关规定,依法对上述企业进行通告。
值得注意的是,陕西华西制药在2012年和2014年就曾因虚假广告的问题多次上榜。今年3月,华西制药生产的“耳聋通窍丸”也被指涉嫌虚假广告宣传。北京、河北、江苏等12个省市都曾对该药的违法广告进行处罚。但由于部分省份会将“耳聋通窍丸”在辖区内暂停销售,部分省份只是曝光违法广告,违法成本低廉造成“耳聋通窍丸”目前仍在多地正常销售。
来源:北京商报讯(记者 孙麒翔 王潇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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