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6日发生在首都机场的“4岁儿童逃票登机”事件持续发酵。18日,民航局方面回应,经调查,5名旅客均是首次乘坐飞机,误以为1.2米以下儿童不用购买机票,无故意逃票行为,不构成违法犯罪行为。当日由于天气原因,航班已有延误。在延误的5小时中,由于未购票而导致的延误约1.5小时。(澎湃新闻网7月18日)
此前,首都机场已承认,逃票儿童确实未经查验有效乘机证明,但在登机前已经过安全检查。首都机场将严格执行安全标准,积极完善安全管理及查验流程,确保旅客出行平安。
与公众舆论的一片惊呼相比,这一“你好我好”的结果,实出意外。这样就OK了吗?孩子没错,家长“无故意”,航班本来就已经延误,机场也将完善安检流程……一切的一切,都已经抹平了,或者即将抹平。那么,剩下来的只有网上的喊打喊杀声,在死水一般的平静中,显得那么怪异突兀、格格不入。
孩子当然没错,一个4岁的孩子,勇闯也好、智取也罢,都取决于背后的成年人。至于成年旅客有没有“主观故意”、是不是果真“误以为”1.2米以下儿童不用购买机票,不好妄自揣测。依照常理,越是首次乘机,越会打听问询,小孩子用不用买票,并非很难搞清楚。
因为小孩子无票擅入,导致一个航班的乘客下飞机重新安检,公众惊出一身冷汗,又岂能只问主观愿望,而罔顾这一行为造成的后果?航空安全无小事,任何细小的疏忽,都有可能带来不测的风险。因此,即便他们确实没有主观意图,也该被追究逃票及扰乱公共秩序的相关责任。这是一个原则问题,不能姑息迁就。
此外,作为负责安全管理的机场安检,更是责无旁贷。三道安检都没检出一个没买票的孩子,仅仅是工作失误?公众现在关心的首要问题是追查责任、严肃处理,而不是什么“今后将如何如何”的官样文章。看似严密的安检关卡,形同虚设,一个大活人都能堂而皇之地过关而入,谈何安全管理?如果有犯罪分子混进去,怎么能让人信任?
这一事件足以表明,机场方面存在着不小的安全漏洞,而任何漏洞都可能是致命的。根据《民用航空安全检查规则》规定,查验证件是安检的一部分。人证合一,才能防微杜渐。如果发生了问题,无论是机场安检还是航空公司,均应该被追究相关责任。违反规定的,将由民航安检机构予以纠正,民航安检机构不履行职责的,由民航行政机关责令改正。
安检是民用航空必须恪守的程序,是一道道严密的栅栏,关乎航空安全与公共利益,决不能流于形式。尽管这些程序不可能百分之百地保证安全,但不按照程序去做却可能造成严重后果。在这个问题上,亡羊补牢固然必要,但首先应该追查事件本身的相关责任,查清安全漏洞的发生原因。无问责,则不可能有真正的重视;无反省,也谈不上“以儆效尤”。
来源:中国青年报 作者:胡印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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