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青报记者查询企业信息看到,该公司主要经营范围包括计算机软件、硬件开发及销售,计算机网络集成,美术设计,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中的因特网接入服务业务(凭许可证经营)等。
北青报记者电话联系了美橙科技北京分公司,一位销售人员确认NARS“官网”是由美橙开发,并称类似网站开发费用在7000元左右,有效期三年。但该销售人员同时表示,公司仅负责网站搭建,“产品都是用户自己提供”,对于该网站运营方信息,销售人员则表示不知情。
律师称假官网对消费者存在欺诈
就假冒网站涉及到的法律问题,北青报记者咨询了北京康达律师事务所韩骁律师,韩骁认为,假官网假冒相关产品及域名,使公众对正规公司与该域名主体产生误认及混淆该行为,给资生堂的注册商标造成了伤害,侵犯了资生堂的商标专用权。资生堂有权要求假官网按照《侵权责任法》第十五条及《商标法》第六十三条规定,停止侵权、赔礼道歉并赔偿损失。
而如果消费者购买到了假的产品,韩骁称,消费者不能要求资生堂来承担赔偿责任,应向假产品销售者主张侵权。根据《消费者权益保障法》第四十四条规定,消费者通过网络交易平台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向销售者或者服务者要求赔偿。网络交易平台提供者不能提供销售者或者服务者的真实名称、地址和有效联系方式的,消费者也可以向网络交易平台提供者要求赔偿。“而且,法律还规定:网络交易平台提供者明知或者应知销售者或者服务者利用其平台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未采取必要措施的,依法与该销售者或者服务者承担连带责任。所以,消费者可要求网络平台与销售者承担连带责任。”
此外,韩骁称,假官网是以资生堂的名义对外活动,对消费者存在着欺诈行为,依据《消费者权益保障法》第五十五条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消费者可依据第五十五条的规定要求其承担赔偿责任。来源:北青网-北京青年报 作者:郭琳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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