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查:“捆绑销售”确实存在
为证核实情况,记者在携程APP上选取了6月20日07:15北京至厦门的某次航班,查询页面右上角蓝色区域显示票价为700元+38元,但是左下角橘色字体却显示机票金额为838元。
点开右下方两个小字“明细”一看,原来购买的是788元成人套餐,里面包括一张700元机票、38元专车.酒店优惠券一张、机场建设费50元,最下方还有组合险40元、快速安检10元。查看产品详情,38元专车.酒店优惠券,可以当120元使用;而10元一人的快速安检服务,机场价150元,被携程称为人气产品:“让排队的人羡慕去吧!”
值得一提的是,在记者体验购票的整个流程中,专车.酒店优惠券、组合险、快速安检等数个收费服务,没有给消费者任何小窗提示,确实会让消费者稀里糊涂地为不明账单付钱。
律师说法:捆绑销售侵权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王琮玮律师认为,网上购票手机支付等服务日渐被消费者喜爱,一旦成为习惯,往往容易相信平台,而不注意“酒店优惠券”、“接送机券”等捆绑服务,直接导致多花很多冤枉钱。那么,在这些捆绑销售的事件中,它侵犯了消费者的哪些权利呢?我们又该如何维权呢?
王律师指出,旅游平台捆绑销售行为,一定程度上侵犯了消费者的知情权、自主选择权、公平交易权。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八条规定: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消费者有权根据商品或者服务的不同情况,要求经营者提供商品的价格、产地、生产者、用途、性能、规格、等级、主要成分、生产日期、有效期限、检验合格证明、使用方法说明书、售后服务,或者服务的内容、规格、费用等有关情况。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九条规定:消费者享有自主选择商品或者服务的权利。消费者有权自主选择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的经营者,自主选择商品品种或者服务方式,自主决定购买或者不购买任何一种商品、接受或者不接受任何一项服务。消费者在自主选择商品或者服务时,有权进行比较、鉴别和挑选。
选择在携程、途牛等网络平台上购买机票、高铁票等,是消费者根据自己的需求、意向和兴趣,做出的一种放心选择。但是,现在这些平台却利用消费者的购买心理、偷懒心理,在后期支付购买时捆绑酒店优惠券等强制性服务,导致消费者在无意识中做出选择,多付出了代价购买了不知道的产品,也无法了解购买的优惠券等商品,以及服务的真实情况,甚至也不知道这些优惠券能否正常使用、费用价值等,这些都是侵犯了消费者的自主选择权和知情权。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十条规定:消费者享有公平交易的权利。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时,有权获得质量保障、价格合理、计量正确等公平交易条件,有权拒绝经营者的强制交易行为。
《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十二条规定:经营者销售商品,不得违背购买者的意愿搭售商品或者附加其他不合理的条件。
上述购票服务平台进行捆绑式销售的行为是为了增加销售额而采取的一种销售方法。虽然利用低价吸引消费者本是正常的商业手段,但为了利益的扩大,暗中提高了消费者购票的成本,损害了消费者的合法权--公平交易权。
王律师建议,消费者首先要向捆绑销售说不,尤其在选择产品服务时,需要多看、多问、多比较,不要轻易做出选择。如果一旦习惯性选择时,也要及时联系平台客服,积极协商争取自己的合法权益,当遇到平台等机构不承担责任时,可向消协投诉。
其次,王律师建议主管部门应制定政策,加强惩治力度,实现合力监管。为了几块钱捆绑差价走诉讼程序,对于消费者来说很麻烦,这也是很多消费者直接放弃维权的原因,甚至一些消费者为了急于买票出差或者回家而选择妥协。因此,要想从根本上杜绝这种现象,需要有关部门完善政策,完善制度,加强联合执法,严厉惩治经营者或者销售方,坚决制止这种行为。
来源:中国质量万里行 李颖 共2页 上一页 [1] [2] 放手加盟 携程轻模式圈地席卷线下 携程礼品卡被指无证经营 百亿资金滞留架空央行监管 携程礼品卡被实名举报黑户 资金池漫出央行监管范围? 携程清理门户:购物团全部踢出5钻 强制购物游客可获赔 携程美股暴跌15%:支付清算协会立案调查携程无牌经营 搜索更多: 携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