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家打出的活动名称是“终极大奖豪车开回家”,宣传单上奖品的图案也是奔驰、宝马之类的高档轿车,可到兑奖时,商家准备奖给消费者的却是一辆4万元的“宝骏”家用车的使用权。如此巨大的心理落差,让湖南长沙消费者肖朗坤感觉自己被商家忽悠了。6月30日上午,肖朗坤将涉事商家长沙喜盈门品牌管理有限公司告上法院,请求法院判令商家立即向自己交付一辆58万元奔驰豪车的使用权。《中国消费者报》记者作为唯一媒体人,见证了肖朗坤在长沙市雨花区人民法院的立案全过程。
“梦想总是要有的,万一实现了呢?”正是怀揣着这样一个梦想,今年4月15日,肖朗坤在长沙喜盈门品牌管理有限公司所属喜盈门范城购物中心参加了“购物有奖”活动。
肖朗坤告诉《中国消费者报》记者,4月15日他和朋友在喜盈门范城购物中心购买了一些家具等生活用品,当时,商家告知他可以参加一个抽奖活动,终极大奖是一辆豪车开回家。抱着试一试的心态,肖朗坤将购物奖券投入到抽奖箱。
5月7日,是商家通知抽奖的日子。“我压根就没想过中奖,不过是重在参与罢了。”当天,肖朗坤拿着抽奖券顾客存根联来到喜盈门范城购物中心。抽奖现场十分壮观和热闹,还有公证处的公证员到场公证。为了体现本次抽奖活动公平、公正、公开,工作人员背对观众抛出3个彩球,抢到彩球的3名观众再通过“剪刀石头布”的方式,决定获胜的一名观众作为抽奖嘉宾。当抽奖嘉宾在公证员的公证下说出终极大奖的中奖号码时,毫无思想准备的肖朗坤简直不敢相信自己就是终极大奖的得主。接着,在众人的祝贺声中,主办方将一把汽车钥匙模型颁给了肖朗坤。随后,主办方将兑奖券交给了肖朗坤,并要他在家等消息。
因为商家当初宣传单上的豪车图案有奔驰和宝马,肖朗坤对商家究竟是给自己哪款车充满了好奇和期待。次日,按捺不住喜悦心情的肖朗坤主动电话联系喜盈门范城购物中心,询问大奖什么时候可以兑换,豪车是什么品牌的高档车。对方的回复顿时让他心里凉了一大截。原来,对方回复能让肖朗坤开回家的“豪车”是一辆约4万元的“宝骏”家用轿车。“宝马”变成了“宝骏”,肖朗坤无法接受这个事实,认为自己遭遇了商家的忽悠。
肖朗坤多次找到喜盈门范城购物中心协商,要求兑换一辆奔驰或宝马豪车,均被拒绝。在肖朗坤的一再要求下,喜盈门范城购物中心给出两条意见任其选择,一是向肖提供一辆宝马车一年的使用权;二是奖励肖朗坤8万元现金。但这两种方案都不符合肖朗坤的心理预期。肖朗坤认为,当初商家没有声明豪车使用权年限,就应视作永久使用,而不应是一年使用权,这使他无法接受。此外,肖朗坤对商家奖励8万元现金的做法也不接受。
肖朗坤告诉记者,当初商家“终极大奖豪车开回家”抽奖活动的抽奖券上的豪车图形是一辆白色“宾利”,网上标价在300万元至500万元之间;当天抽奖现场背景是3辆红色的“奔驰”,该车型网上标价在58万至90万之间;商家此前的一张宣传彩色资料上的图形是一辆“宝马”,网上标价在89万至265万元之间。商家在此前举行过类似“豪车”大奖活动,对豪车的宣传要么是“奔驰”要么是“宝马”。在其后拟举行的抽奖活动中,对豪车的宣传也是“奔驰”和“宝马”任你开回家。因此,商家应按照上述宣传,兑现“终极大奖豪车开回家”。
“商家以4万元左右的‘宝骏’作为‘豪车’向中奖者兑奖,已经违背了诚实信用原则,应承担违约责任。”肖朗坤说。
肖朗坤还告诉《中国消费者报》记者,这次他暂未将为本次抽奖活动进行公证的公证处列为被告,但随着案件审理需要,不排除将公证处追加成第二被告。在肖朗坤看来,在这起事件中,公证处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肖朗坤在法院填写起诉材料。余知都摄
奖券。资料图片
肖朗坤在公证人员公证下上台领取大奖。资料图片
来源:中国消费者报 (记者 余知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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