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2日,山东省济南市市中区公安分局召开专案通报会,通报“4.12”销售假冒注册商标商品案。该案查获50箱合计300瓶假飞天茅台酒,涉案总金额为37.5万元。
中国消费者报记者从通报会上了解到,今年4月12日,济南市市中警方接到辖区某知名名酒连锁超市负责人张某报警,称其购买的50箱合计300瓶飞天茅台酒系假茅台酒。市中警方立即对涉案的50箱茅台酒进行扣押、抽检,经初步检验,该批次酒系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市中公安分局立刻成立专案组,以二七新村派出所为主,经侦大队、食药环侦中队为辅,迅速出击,先后赶赴天津市和贵阳市,抓获犯罪嫌疑人郭某和李某。
经调查,犯罪嫌疑人李某以150元一瓶的价格购买假茅台酒,并转手以250元一瓶的价格卖给在天津工作的郭某,非法获利3万元。随后郭某以1250元一瓶的价格卖给报案人张某,非法获利30万元。涉案总金额为37.5万元。
来源:中国消费者报 记者 尹训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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